Re: [新闻] 同婚激辩 邱太三:民法何时违宪了?

楼主: a127 (毛萝卜)   2017-03-25 10:33:56
※ 引述《ikoo ()》之铭言:
: : 邱太三则对祁家威代理人许秀雯提问,“大法官直到民国91年的释字,多次确认一夫一妻
: : 的婚姻制度,那么到底民法亲属编婚姻由夫妻缔结的规定何时开始违宪?”许秀雯则四两
: : 拨千斤地说,“同志族群在历史上作为被压迫的一群人,很多人的生命都未能等到法律上
: : 的论辩,我们该如何确定何时出现?”邱太三则不知为何微笑了一下。
: 我只好奇这一段
: 感觉邱太三说的
: 多次释宪确认过一夫一妻的制度
这些曾提到一夫一妻的释宪,
解释目标全都不是同性婚姻...
全部都用"制度性保障"来解释合宪,
以婚姻为例子也就是宪法有义务建立法律来保护婚姻中双方的权益。
所以重点在于"婚姻制度跟其中种种的限制"(ex重婚、通奸、财产分配等)
是合宪的。
所以法务部长只以当初释宪中当初只允许存在的"一夫一妻",
断章取义出来认为释宪为确认婚姻必须一夫一妻,
而且这字眼还不是关键字,只是描述当初状况的词汇。
作者: ikoo   2017-03-25 10:38:00
对 你说得出来 在言词辩论的时候 为什么挺同方说不出来难道又在打假球 明明可以说清楚的 又开始扯温情不会套好招 在这里乱回答 让大法官有施力点 邱太三才微笑
楼主: a127 (毛萝卜)   2017-03-25 10:41:00
我觉得挺同方的没想到政府的法律顾问发言是反同婚的...坦白说邱部长这样的发言完全让人觉得蔡政府其实是反同婚尤其是法务部长这职位如果做这种发言,其实几乎已经定调了
作者: ikoo   2017-03-25 10:43:00
行政院长不是都说 那不代表行政院意见吗 这样算定调吗
楼主: a127 (毛萝卜)   2017-03-25 10:47:00
隶属于行政院的部会首长表态未来决策方向不用问行政院吗
作者: ikoo   2017-03-25 10:49:00
所以你是说 林全在唬烂 那挺同的在高兴什么 一副赢定的样子
楼主: a127 (毛萝卜)   2017-03-25 10:51:00
我觉得有赢面的是这群大法官有一批是遴选前有表态的这释宪的裁判是大法官们
作者: jungle01   2017-03-25 10:59:00
552号最后一段不就暗指伴侣法?
作者: ikoo   2017-03-25 11:01:00
那个不合时宜 对同志无益处 跳过就好 不用理会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3-25 11:09:00
新旧大法官比 7:8 还有得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3-25 13:23:00
旧的也不一定反同婚好吧看看深蓝成这样的春卷龙,昨天竟然代表北市府支持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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