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重申我的一些基本信念:
1.自由的真正程度,表现在对自己最厌恶对象的权利保障上。我支持、声援
一件事情,不是因为我认为它是对的、不是因为我想要支持推广它,而只
是因为我认为那是必须被考虑的基本权利。
2.在这件事情我的最基本态度是,我认为如果两个人都愿意选择对方做为伴
侣,那法律上仅因为伴侣的性别就给予不同的权利待遇,我认为这是错误
的。我认为这是歧视。
3.以“同性家庭不能生育”作反对理由,在我看来是很不恰当的。这是因为
它必须诉诸“长期的、整体的生育率”这种极为空泛的对象来当“受害者
”,来要求国家加以规范介入。如果国家可以这么做,那它权力就太大了
,这种逻辑几乎可以类推到所有的领域。
另外,如果你真的深信这个理由,你更应该去禁止“直接而严重影响生育
率”的保险套产业,但你真的有抱持这种立场吗?
4.以“社会眼光”作反对理由,这同样也不恰当。因为如果这样一来的话,
国家几乎等于是拿社会的歧视与偏见当指导原则。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2-01-09 06:49:00观点同这篇 推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2-01-09 07:07:00
第3点:即使不让同性恋者结婚,他们也不会因此就去跟异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2-01-09 07:09:00
性结婚然后乖乖生小孩.反之,异性恋者也不会因为允许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2-01-09 07:10:00
了同性婚姻,就跑去跟同性结婚.所以根本不会影响生育率
肯定的啊,就算今天这法案通过我也不可能去找男人看到男人就先缩了
作者: Ryaniii (诠) 2012-01-09 10:08:00
推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2-01-09 10:43:00现在是同性恋在歧视正常性向者 讨厌就说是歧视 讲不得骂不得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10:57:00当你选择使用[正常]两个字的时候 你已经在歧视他人了
那我直接讲,异性恋者不知道S版友有没有看过八卦版有同性恋在该异性恋家长养
出来的都是杀人犯,又或是有人在脸书PO不赞成这个方案就被疯狂围剿力道不下当年大埔废核的盛况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2-01-09 11:46:00受压迫者本来就会反弹比较大 这能理解 至于反弹过度的总不能当作同性恋原罪吧? 现在是在讨论事情还是看态度?
作者:
chernenko (我马上来,安德罗波夫)
2012-01-09 12:01:00他们还没当权就这样 当权之后就是更大的霸权 彩虹色恐怖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2-01-09 12:01:00彩虹色恐怖+1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12:11:00可以提供一下八卦板文章的编号吗? 我很有兴趣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13:34:00好像破百篇... 那就算了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2-01-09 13:52:00那种说法仍然是在检查态度 在诛心啊 你要能用道理用逻辑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2-01-09 13:53:00说服别人同性恋不是正常人 还用得着挑态度上的毛病吗?
我们在讲歧视的态度,没在讲同性恋是不是正常人你要求别人对你态度尊重,自己态度相符不为过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16:01:00认为同性恋不是正常人 就是一种歧视的态度 所以这是很需要先讲清楚的
说不过就硬要混在一起谈XDDDDDDDD讲同性恋不正常的是我还是GV13?讲遇到同性恋说异性恋家长养出来的都是杀人犯的是我还是GV13?
我认为正常不正常都只是相对多数的假象,性向这种事没什么正常不正常的,这跟八卦版有彩虹色恐怖暴民有关吗
现在跟批评阿扁都要验会不会说台语够不够爱台一样反方言论都要检验一下有没有敌同性恋的发言就是了X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0 20:37:00我有说你讲同性恋不正常吗? 现在是说不过就急着抢椅子坐吗
作者:
dodoing (11)
2012-01-10 23:31:00推。法律上这么明显的不平等有些人就是看不到。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2-01-11 13:41:00这议题无论反对/赞成那一方偶有超偏激的言论 不要以偏概全大推本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