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质疑版主审理程序问题不应处罚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12-23 11:40:14
1.版友因被水桶禁止发言,进而丧失检举申诉权,是被允许的,
不过忘记是哪一个上级单位的判决了。
2.政黑检举板板规_20150605_V1.1及之前的版本。
三-5
在政黑检举板被水桶视同剥夺使用者之检举权力,检举案不予受理
本规定当检举政黑板规第三章与第四章时可例外
虽然,被水桶丧失了检举申诉权,但有关自己权益的(例如被攻击
什么的),还是可以向版主私信提出检举。
3.检举板板规(2016.04.04)及之后的版本。
就没有这例外条款,只能在政检版发文检举,但因为被水桶,所以
,被攻击也无法检举。
结论:
allensua 你的案子,依照现在的板规,是无法检举的,但是,这是可
以的,没有违反上级规定。
不过,个人认为,还是 政黑检举板板规_20150605_V1.1 的版本比较
合情、合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2-23 11:42:00
我也觉得如果是自己被攻击但水桶中应该要可以私信不过既然板规现在是这样 那也不能怪板主~谢谢A大整理~
作者: allensua   2016-12-23 12:11:00
感谢整理,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以来只是表达不满,并没硬要板主处理,但这是很不合逻辑的版规漏洞,建议要改,不过老话一句,有人会受理我的检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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