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重点应该是故意滥诉。
: 那何谓故意?又何谓滥诉?
: 在setzer版主以前的版规,有连续二次检举失败的处罚,直接量化,
: 争议相对小一点,唯一的争议就是当时只有一个版主,有人(就是我
: )会认为版主会乱判,故意两次驳回,让检举人被水桶。
: 为什么会认为乱判?因为到了小组长申诉,就算小组长驳回了,那个
: 有人都把水桶坐完了。
: 现在有三位版主来判何谓故意,虽无量化,但也不是不行,因为有三
: 位版主在判,相对公正一点。
: 不过,像 allensua 的检举案【#1OL709WD (HateP_Picket)】,这么
: 明显已经过了追溯期,还来检举,算不算故意滥诉?
: 三位版主如何判断 allensua 与 HellKitty 两位,
: 谁是故意?谁又不是故意?
: 如果没有办法判断故意,又或者是判断故意的标准不一,将来版主也
: 会陷入困扰。
首先
这不是滥诉
我没看到五日后不受理的规定
隔这么久才检举是因为我在水桶中
政黑里我没好友帮忙检举
所以只能等解水桶后立刻补提
至于我寄信的时间是该版友人身攻击的当日与隔天
寄给Kim跟另一位版主
kim给我的理由在当时我能接受
不过那是建立在没有五日追诉期的前提下
如果当初有注意到这规定我会坚持他立刻受理并且处理
但是版主应该知道五日内我可能找不到人帮忙的可能性
私信也该是一种自我救济的管道而非是用理由推托
在这里我要再强调一次:
在政检被水桶不代表我在政黑就不受版规保护
板主的责任是维持板上的秩序与维护板友权益
我不能接受因为一个有漏洞的版规造成我权益受损的事实
至于另一个我也寄过信的版主嘛,回我一封信以后对我第二个问题不闻不问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回我的问题
我也不想假设你故意放任不管
但你这种态度令人非常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