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1OGlnHA7 slcgboy 政黑七-9 政检3-5 3-6

楼主: diefishfish   2016-12-04 01:31:10
一、检举人ID:diefishfish
二、被检举人ID:slcgboy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政黑 板规:
第七章 板主规范
9.若板主本身违规,视为一般使用者身份,由其他板主代为处理判决
政检 板规:
第三章 审理流程
5.由三名板主在政黑检举文推“有罪、无罪”
6.当两名板主以上达成“有罪或无罪判决后”,案件成立,得以进行裁决。
判决完毕文章标记为s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12/04 diefishfish □ [检举] #1OGf5V8Z slcgboy 政黑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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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OGlnHA7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OGf5V8Z slcgbo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0784977.A.28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7-9 : 板主本身违规 由其他板主代为处理判决
不可自行结案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2-04 01:54:00
我没依照回避自身案件规定处理 我认错 请两名版主处理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6-12-04 03:29:00
个人意见:有罪。讲错,违规
作者: kim (@@@@@@@)   2016-12-04 12:03:00
判决违规 我和N大都认为违规了,所以确定。只是 上述条文如果违犯,都没有相对应的罚则等于是我和N大必需另外针对S大的罚则 另外取得共识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6-12-09 01:15:00
同意
作者: kim (@@@@@@@)   2016-12-10 00:24:00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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