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有关 政检版规三-3、三-4 修正事宜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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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0:54:00
你把它具体写成条文 然后大家讨论看看该怎改吧个人是觉得72小时有点久 加上板主审理速度可能一个检举案会拖到一周才结束..对于对错非常分明之案也应看状况是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1:01:00
条文就是两行虚线内的内容啊....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1:01:00
否给予不等的时间 如超贴属于对错无争议之检举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1:02:00
72小时其实还好....小组长以前也都是24小时,结果被群组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1:02:00
我意思是你在第二点提到的配套@@" 看有没有办法条文化..
作者: womf (魔兽)   2016-09-04 01:02:00
72小时真的太久 给一天时间还能叫赶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1:04:00
我有个想法是板主群不锁文 在板主群达成共识前皆可推文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1:05:00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1:05:00
表达意见 当然这又可能要考虑先推文的板主可能成为砲火攻击焦点就是....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1:09:00
新增五-4,检举(申诉)人、被检举人应针对检举(申诉)内容回应,违反者水桶N天。或者检举(申诉)案当事人应针对检举(申诉)内容回应,违反者水桶N天。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1:11:00
目前多的是被检举人一开始就先开骂板主或无意义之谩骂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1:11:00
看要不要有先提醒(警告)当事人已离题的规定.......不听警告,仍继续离题的当事人,再处以水桶.....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1:13:00
这样可能又要讨论这个水桶是否为 板主可主动式的水桶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1:13:00
对于版主的评论,个人建议版主大量点,视若无睹就好.....但要提醒当事人不要离题。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01:16:00
ok 那在针对72小时这点看是否有其他人有其他意见吧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01:16:00
版主可以修改版规(但要公投),让版主可以主动水桶违规者,或者就等人检举吧...反正很多有心人会帮忙检举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4 01:53:00
我觉得48就够了 72太长而且是否能提前锁文,我觉得是重点 能的话时间就算一周其实也是一样这样抱歉~没看仔细 上面两句请忽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4 02:06:00
72小时是可以都没话讲 建议板主寄信通知时顺便说如果当事人讲玩了 请他推一个我"讲完了"之类的话 就可以锁了这样也不用一直等3天效率会更好 板主也是被动锁这样都没话讲~72好像是有点太长= = 如果刚好有一个要乱的 可以整整乱3天 看要不要48小时还是多 因为这本来就是辅助措施 不是像小组板需要备妥各种资料 板面秩序还是要有一个效率考量板主跟大家想想看吧~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10:32:00
48小时 当事人表态说明完/不需说明 或板主认为方向偏则经提醒后可提前锁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12:15:00
最主要还是要要求针对检举内容做陈述,一偏离主题,就要警告制止,不听,就要求停止发言,再不听,就水桶。72小时不是造成乱版的原因,真要乱版,也可以一直讲不停,版主能要求当事人针对检举内容说明,才是重点,一但离题或是开始鬼打墙重复跳针,就制止继续发言。我不相信真能讲72小时,72小时是给不常上批踢踢的版友用的,希望他们三天内能看到,前来说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4 13:28:00
我是觉得反正都有重审了,说明时间是不需要拉太长反正真的2-3天没空上来,就用重审说明吧而且我自己的过往经验,真的没空24hr内来说明的,占不到检举案的1%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13:36:00
现任的小组长之前的版规要求版主要在24小时内回应他的要求,结果群组长判决回应时间太短后,改为72小时。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4 13:41:00
看某个人的推文 有点无奈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13:42:00
小组长要求版主24小时内回应,版主说太短,跑去跟群组长申诉,群组长认同,也判决要求小组长改,而自己却要求被检举人要在24小时内回应,没回应,若不服再去申诉,有宽以待己,严以律人之嫌,若被申诉,版规要不要再重改?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4 13:56:00
72小时的好处是几乎不会有争议 坏处就是比较没即时性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15:03:00
就版务而言,从检举到版主判决,七天至十天,应属合理的处理时间,更何况只有三天。小组长就连申诉,也要申诉人给版主三天时间回应,版主会觉得小组长给版主的时间太多吗?说三天太长的,应该没等过群组的判决,有的都要等好几个月。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9-04 21:02:00
呃...就这么刚好来一篇违规明确的...(超贴)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4 23:35:00
这也可以72小时后再办啊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5 00:40:00
违规明确的应该就直接判了吧?1跟0的不需要等72小时吧?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5 08:42:00
除非版主喜欢把事情复杂化,版规写一大堆....72小时可以包含明确跟不明确的....版主若把版规定的太繁杂,只是作茧自缚....将来说不定还有人质疑什么是明确的,什么是不明确?为何他可以解释?我不可以解释?版主尽快处理版务是好事,但不要把时间定的太死....给自己一点时间、给被检举人一点时间....无所谓......版主很赶着处理很明确的违规吗?若很赶.....那就不要给被检举人陈述时间了,由版主自行判断要不要被检举人来陈述....不需要....一分钟也不给.....该判就判,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用再邀被检举人来陈述了.对检举案判决若有不服,再来申诉重审好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5 09:06:00
取个中间值的等待时间就好了...干吗非要 赶/不赶,这样定时间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5 09:53:00
我是指类似超贴这类的 过了5篇就是桶 这就不需要抗辩了~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5 09:55:00
这样就变成做撒尿牛丸了,没啥意义,单纯版主群做决定好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5 12:10:00
反正只是讨论无伤大雅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5 16:40:00
#1Ni-bckr (BoardCourt) => 板务站长的方式也是一种.....就是该问谁、谁该说明、换谁说明、谁不准说话,版务站长依自己的判决需要来做决定....但站务未必适合版务,部分方式或有参考价值,但完全照抄,又未必合用。板务站长偏向于由他作主的咨询性作证....而现行的政检模式,偏向听取当事人陈述后,版主再判决。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5 16:59:00
没有欧...政检的说明只是辅助性质有没有听取都可以判决,只是希望被检举人有机会说明而已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5 17:06:00
如果这叫做辅助性,难道版务站长有强迫人家说明吗?你不说,板务站长也照判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5 18:00:00
性质差很多吧,小组以上并非单纯违规,而是要说明判决依据/思考脉络,更甚者要引用站规说明一堆,给个3天不过份吧而一般板面违规,要说明的东西单纯,大多表明立场,或当下环境~相较简单太多,48hr我觉得是很够了实务上,真的会因为没上站超过24hr无法抗辩的不到检举的1%啊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9-05 20:45:00
群组长要求小组长要给版主更多的回应时间的理由,不是你上面所说的处理时间,而是,认为不是每个版主都每天能上批踢踢的。版主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可能24小时内就能应付小组长的要求,版友不能因为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要求三天再回应?那以后版主回应小组长的要求或版友回应版主的要求,都要提出证明自己刚好就是那不到1%的人,否则,就不能超过24小时回应?72小时的时间,给的不只是版友,同样也是给版主,版友越多时间回应,版主就越多时间处理,时间定的太死,只会绑死版主。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5 21:00:00
没啊真没办法的人不到1%,那你加到48不就解了?也是啦~我只是觉得72太长~但真要用是也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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