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在一家小商旅任职4年,因为疫情北部饭店业一直辛苦经营,我们都能了解,6月公司
开始强迫休特休共体时间,一个月会用掉3-6天不等,先生原本夜柜,但晚上没生意,调
至白天班,导致白天柜台多一人,所以休假日更多,11月的特休剩2天,所以就等于开始
要扣薪,先生反应过,他愿意走成全大家,只要开非自愿离职给我,毕竟40多岁不好找工
作,有那张单字,还有补助,公司嘴巴说开那张单并不会影响公司,但确一直不愿意开,
要先生自动离职,我们不是笨蛋,就继续待,今日公司又拿了一份单子要先生签,上头大
至上是说11月的班天数减少,是先生自己请事假,跟公司无关,公司会体恤员工,这6天
事假一样会给全勤奖金1000
之前有反应过给公司要报无薪假到劳动部,但公司不愿意,我猜应该是会影响到公司拿到
的补助,现在要员工签这种同意书合法吗?
房务阿姨们也被逼签了类似的,目前每个月只有一万出头的薪水,我好怕先生之后也只有
一万多,我们有小孩要养,房子也是租的,真的不是有钱人
请大家帮我看看该如何回应公司,我知道这里是待不住了,但不希望两手空空的走,离过
年也没很久,工作难找,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