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旷职 劳健保转出

楼主: demoiselle (豆娘)   2020-04-07 10:17:20
※ 引述《t2f2s0 (JN思...我有看到有其他杯)》之铭言:
: 因为现任公司总总不公平原因
: 让我不得不直接旷职离职
既然要离职,为什么不先送出离职申请单?
公司如果持续当做没看到、不核可,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gp=&id=1723
https://www.gvm.com.tw/article/55573
可以根据劳基法14-6 离职。
或许还可以拿到资遣费。
以旷职的方式达成离职,感觉好像是拿自己的工作道德来换...不太值得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20-04-07 20:55:00
我想原原PO的真意...应该是这间公司已经烂到他连提离职都觉得不值得了有些越糟糕的事业单位,越会在员工想离职时处处刁难....因为还要再找下一个傻子来填补这个屎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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