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的回答
我再详细说明一下
公司是周年制
我103/04/01到职~所以到107/03/31年资满三年以上
所以有106/04/01-107/03/31的14天特休
我在107/08/01开始请育婴假到108/07/31
到了108/02想想还是不想回去而且小孩有人顾了所以先找了新工作
在未告之前公司下我直接到新公司上班
在前公司的14天特休都还没休
因为他们大概也知道我不会回去了~所以之前说公司没人也不让我休
要我育婴假回来再休
之前有爬文看到好像是自愿离职的话公司就不用付给你未休的特休薪资
想再问更详细一点
因为实在不甘心14天特休就被前公司故意吃掉
看有没有办法要回
谢谢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