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我想可能非hr的人会比较弄不清楚有关“退休时”自身的权益吧
退休基本上分成3块,第一块是“劳保局的老年给付”→这个经常有人称退休金,尤其是
年纪比较大的长辈;第二块是“雇主提拨的旧制退休金”→存在台湾银行受劳工局旧制退
休金组所管控的及第二块“雇主提拨的新制退休金”→雇主每月提拨6%进国家帮员工开立
帐户的那个;第三块“国民年金”
您劳保局问的,参加保险年资合计满15……,这个指的是“老年给付”的部份,老年给付又有
分成三种,您父亲是符合老年给付的其中一种条件,而在民国98年1月1日之前有劳保年资
并符合资格的,都可以一次请领哦(其中的差别可以上网去看“劳健保-小葵”的blog,超
详细。
最后劳保局内容提到新制的问题,指的是,要您确认一下您父亲是否曾经投保的时候,有
选择新制退休金(在97年年中之后,有转换新或是才踏入职场工作的劳工都是新制),如果
有,代表您父亲还有一笔6%新制的退休金可以领。
最后,要视您父亲是否有缴国民年金,有的话,您父亲劳保的年资可以合并国民年金的年
资一起领哦。
以上希望对您有帮助。
※ 引述《aaa565627 (Yun)》之铭言:
: 目前家父已经9年无任何投保及工作,
: 但从以前年轻时到退保也累积21年
: 上次到劳保局问,他给的解释是最接近的条件是:
: 参加保险之年资合计满15年 年满55岁退职者 。
: 但在劳保局的内容又提到新制的问题,但实在看不懂,另外就是如果照上面的条件,家父
: 是54年次1月出生,是否在109年1月即可领取一次给付
: 但听说也有个条件是,必须恢复投保持续多久时间才能领取一次给付吗?
: 手机排版请见谅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