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资遣预告期间的谋职假

楼主: cheryl13 (。现实中寻找梦想。)   2017-01-19 22:33:33
朋友被公司资遣,询问我一些问题,我看法条跟劳工局的解释有点出入,想请教大家。
工作需轮班,一天时数6-12小时不等,年资满一年,1/5接获资遣通知,2/28为最后一天
上班日。
参考法条:
一、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预告之。
二、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于二十日前预告之。
三、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告之。
劳工于接到前项预告后,为另谋工作得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其请假时数,每星期不得超
过二日之工作时间,请假期间之工资照给。
雇主未依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
问题ㄧ
1/5-2/28预告期间,是否可以请谋职假了?还是20天前才能开始请?
问题二
因轮班关系,常常都是一天上12小时,人资以系统都是8小时,规定朋友谋职假只能请有
排8小时的班,实际8小时的班几乎不存在,人资做法是否违法?
作者: clhianw (幸福的形状)   2017-01-19 23:33:00
正常的公司都是预告之后就给请谋职假了,不会卡20天内的期限。人资这说法很刁难也不合理,不给请一整天12小时那就每次请半天或六小时吧,只要加总时数不超过两天工作时数都合乎法规写的,但是公司有权利要求出示谋职的证明
作者: nag (那个)   2017-02-07 13:01:00
12小时班说穿了不是8+4就是10+2,不加班不必请假当然不扣工资;单看正常工时,谋职假采天计算,你的正常工时一天如果10小时,谋职假就是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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