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员工自提离职相关特休问题

楼主: loseing (o~最简单的幸福~o)   2016-02-22 13: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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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同事于今年度2/17日提离职~
没有预告 2/17下班前才突然的告知老板他接下来的7个上班日要使用特休
经查证这位同事去年2/2到职~确实是拥有7天特休日没错
但当下老板就已经告知他不同意他这样的使用特休方法
同事当下说 那他就做到今天(也就是2/17)
2/18我已经将该同事退保
想询问的是~因为查证过相关法规但界线模糊
1.到职满一年
虽然确实有特休~但当下是同事自己说他只要做到2/17
想询问这样特休是否应该换成日薪补贴?
2.没有预告离职
下班前告知就离职走人 没有给公司就该职务找人的时间
若老板狠一点 是可以向该同事索赔公司的损失赔偿?
另,就劳基法第38条的休假规定
特休是为了让劳工充分休息,而非用以换取工资。
所以当劳动契约终止或年度终结时,劳工未休完之特别休假日
如果是劳工自己选择不休假,不是雇主不让劳工休假,
等于劳工自己放弃了休假权力,雇主可以不发给工资。
上述的情形也适用劳基法第38条的规定吗?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6-02-22 13:39:00
有年假... 有满一年吧 预告时间没记错是20天喔2/17提 预告离职日理论是3/8生效
楼主: loseing (o~最简单的幸福~o)   2016-02-22 13:43:00
但他就是坚持只做到2/17那要怎么算0.0
作者: g8429310 (qq)   2016-02-22 13:52:00
那就三个工作天后以旷职论解雇他?特休基本上还是得经由双方同意的
作者: raccoon104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6-02-22 17:10:00
特休 依比例给之,7*0.5/12月,只有2小时特休,,满1~3年 要20天预告离职,但当天就离开,,可能要问劳保局 要怎样赔公司
作者: lovelyu (小爱)   2016-02-22 18:06:00
2/17劳动契约已自请终止~没休完之特休及例假日不用补未预告的损失赔偿举证责任在公司~这部份要讨有点难了
作者: Eileenso (当时 朱 颜 明 艳)   2016-02-22 22:10:00
如工作确实没有交接,请他回来交接一下吧,如不回来本月薪资转现金通知他回来交接并亲领~~
作者: flighteagle (班机鹰)   2016-02-28 07:32:00
年资1-3年,公司可要求20天前预告下班前临时告知,表示没请假纪录不该隔天退保,等三天后达旷职标准,再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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