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在下在实务上碰到的问题,还请指教
案例:同仁A因要离职,于预告期内,经主管同意离职单也拿了,
不过大主管却压单不签,并希望A以留职停薪3个月的方式处理
因A不符合留停资格,也向大主管提出,故大主管以内部签呈方式
让A先留停3个月,A顾及大主管的面子及恩情,也同意。
问题点:
1. 公司留职停薪申请表上有注明:留停期间不得另订劳动契约,
但并没有说如果订定了会如何,因此想问这是否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2. A其实是想离职,公司工作规则上写到要复职需于60日前提出,
若期满未复职视同正式离职,并没有特别写到不复职。
故想询问,不复职而提出离职,公司是否可不准?
离职申请单上有备注:离职申请单未经核准而旷职三日予以免职,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A担心会影响之后求职。
其实我们都知道A就是想走(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了,而且选在年终前~)
只是大主管一厢情愿要留A,却有可能造成A的困扰,
唉~ 只能说人资不好当,公司真的要善待员工不然会留不住人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