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24334 (阿赖是你)》之铭言:
: http://tinyurl.com/yyka7qa6
: 有立委提案限缩检举成功的条件欸
: 是谁我就不说了,自己进去看 ,应该是蛮有价值的喔
: 这样484皆大欢喜啊
: 以后整条马路都是我的停车场
提 案 人:陈欧珀
连 署 人:庄竞程 陈亭妃 赖惠员 赖品妤 庄瑞雄 林楚茵 吴玉琴 杨 曜 黄国书
黄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刘世芳 陈明文 洪申翰 何欣纯 林宜瑾 范 云
案 由:本院委员陈欧珀等 19 人,有鉴于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
系民众得检举违规之相关规定,然随着智慧型手机日益普及,民众检举案
件似成常态、甚至有检举达人的出现;民众协助交通违规检举虽可减轻有
限的警力,但过于浮滥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违规案件由执行公
权力之执法单位开罚,大多透过标准检验器具来认定取缔,而民众检举案
件依据道交条例第七条之一规定,虽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查证,但
民众使用的手机未必经过标准检验,在合法认定上恐有不足。为维持交通
违规检举的公正性,并防范检举达人过度检举而造成警力负荷,爰拟具“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检举魔人太烦
干脆解决掉检举魔人
但警察会不会认真执法跟本案没关系
便宜行事就好
今天才差点被一个闯红灯的摩托仔撞 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