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名称:熊骐士
地址:110台北市信义区吴兴街284巷59弄1号
电话:0968 973 015
消费时间:2018/8
// 虽然当天我们是包场+食物的方案,不是以吃饭为主
但考虑到可能有人办聚餐、活动也会上来找场地,提供经验给大家参考
如果认为不适合发表在本板的话也可以跟我说
大约在七月初的时候在Pickone挑场地上找到这家店的包场方案
方案内容和现在能找到的并不相同
当时上面是写5.60坪 然后可以容纳50-80人(这部分仅凭记忆,可能出错)
现在的则写着最多可以容纳340人,就实际场地状况这是极为夸张的估计,
就算真能塞进肯定也很不舒服
付了订金之后Pickone这个网站的规定是一天内店家会告诉你有没有订到,然
后过了48小时还是没消没息,直到订位的人打过去询问,而据他表示接洽的
人完全搞不清楚Pickone的规则和使用方法,但总算是预定了场地开始讨论
细节。
后来去场勘发现实际场地(地下室部份)好像坪数不足、但店长现场承诺
除地下室外会给我们使用储藏间和一楼。
过一阵子后接洽、签约的接口人员变动,但变动后场地和食物合约照谈照签,
没有对任何前面的协议提出询问,我方当然认为之前网站上/口头承诺都是有效的
然后就是当天活动的综合心得了
反推理由一是场地的客观因素
二是和店家沟通协调过程极不愉快的主观因素
客观因素:
(1) 此场地大众运输交通相当不方便,离各捷运站甚至公共汽车站都不近,只有
市民小巴7会驶入巷子(店家有主动告诉我们这个方法,但顺带一提他们给的
下车公共汽车站是错的)
(2) 场地大小真的和他宣称可容纳的人数不符,至于前面看起来有诚意的许
诺因为牵扯到沟通问题移到下一大段再谈
(3) 活动到一半跳电了,前后两次共约20分钟,而且后来接上电后店家担心
再度跳电不敢开冷气 即使提供电风扇和某台机器(懒得查名字 反正是喷水
降温的XD)还是十分闷热,仅限小范围内有用 我们不到三十人在地下室都能
明显感受到不适
(4) 跳电后接电脑的音响也出问题,请求店家协助未获有效处理方式,最后
(5) 食物很贵又很难吃。很难想像炸物能难吃到哪里去但真的,薯条感觉
好像是洗过盐巴浴一样无法下口,洋葱圈发苦,茶也是很涩很苦,只有鸡米
花还算可以。
当然这部分比较是我个人观感可以保留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美食家,也很感谢
他们直接帮我们准备和送食物解决很多麻烦,但还是难吃到我吃下去瞬间就
发誓再也不订(即使订场地也不订食物意思)
主观因素:
顺时纪录下来
(1) 抵达后,花了近二十分钟和店家各个不同的员工询问储藏室的事情,都
得到不能使用因为里面有他们的东西的答案,在我们坚持下,最后一位店长(?)
出现,跟我们说这是前任店长答应的blabla但他们应该处理好这事
(那你就处理好不要跟我们说啊),他们现在会清给我们用,然后才开始清
虽然我们并不需要使用一楼,但店长有反复强调好几次一楼是绝对不能、不
可能给我们使用的,视之前承诺为无物。
(2) 网站上说设备包含四支无线麦克风,事前有提过需要使用,活动当天询
问时却说要借的话都必须先跟他们说,但我们没有在任何地方看到这条规定。
(3) 店家承诺食物会在活动等人到齐后才现做现炸,但我们提早一小时来场
布食物就已摆上,并且是冷的;同时告知因为我们订的某项食物没有了,帮
我们其他食物作加量处理。
对,是“告知”,食物已经做好摆着了,然后他们怎么加量当然是自由心证
后来鸡米花送来后他们再度“告知”我们这是跳电的补偿
(4) 种种发生的事影响我们活动流程混乱难以在预定时间结束,我方于是主
动去跟他们协调希望能延时,过程如下
我:(表达意外太多、流程delay、希望延时)
对方:但是你们本来就有半小时的场复时间了
(会说出这句话的态度在我看来是相当不情愿延时的)
我:呃……因为我们是delay,就是整个流程往后,可能无法在原本的场复时
间内完成
对方:那你们想到什么时候?
这里我犯了一个大错,我没有意料到对方之后的强硬态度,或者也可以说我
就是不会谈判、不够厚脸皮。因为他前面反应太冷,让我很担心要求会被拒
绝(即使我觉得那是很合理的要求),我并没有要求一个“很宽裕”的时间,
而是有点勉强,没有预留太多空间给我们自己,对当时活动进度来说仍是有
点赶的时间。我天真地觉得这样约定比约一个晚的时间更好,我们越早离开
店家就会越方便、高兴。但吃一堑长一智。
对方爽快答应这个时间。(延后二十分钟)
之后活动继续进行,比预定晚约半小时结束,但我们场复的相当快,因此看
来仍能赶在要求时间左右收完。其实那时候我们算是基本场复完了心情轻松,
但活动结束大家很开心站在一旁聊天,我心里也盘算着要上去拜托店家帮我
们照张合照,因此没有特别注意时间急着将所有物品阖上、盖好、上肩、整
装、待发。
但当我们全体成员站在楼梯口已经准备要上去,有两名员工走下来告知我们
“已经超过五十分了所以我们必须附加时一小时的超时费”
恩对,又是“告知”。此时地下室的状况无论如何你也不会看不出来我们已
经收完东西准备要离开,所有我们带来、要带回的物品都已经打包,但我当
时还完全没有想要上来发这篇文所以没拍照,只能抵押人格。
听到这句话当然是傻眼,我表达了一下我觉得这并不合理,员工叫了店长开
始对这件事滔滔长论。
我:我们东西都收好了并没有打算恶意拖延
店长:我知道,但说好就是说好喔:)不然我要怎么教员工
我:我以为你们会在结束时间下来确认场复情况所以没有急着赶大家走
店长:抱歉,但说好就是说好喔:)不然我要怎么教员工
我:我们真的被意外拖延了很多时间,也很想顺利准时离开
店长:我们都有补偿了啊,而且你刚刚如果再要求长一点我也会答应,但说
好就是说好喔:)不然我要怎么教员工
我是不知道你要怎么教员工啦,就像我不知道萌萌要怎么教小孩一样。争论
过程中还试图以我们的背景来施压,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这里打岔了一下,他不断强调合约,加上前面累积的不愉快,我们稍微偏离
主题去讨论了来此后店家种种不尽人意,事后回想也许有点策略错误,应该
专注在场复的标准、我们到底要时间到的时候怎么做(例如说全体人员和行
李都到大门外?)才不会被加钱,去说明这件事的不合理。
不过对临时发生这种完全意料之外的事情的我来说当时实在没有办法细思最
好的策略只能尽可能挑个不太差的。对我来说他们的这个要求真的太不可解
了,会提前面的事情也许有部分是在想说,难道你不知道前面种种让我们印
象多差吗?最后还舍得来会心一击是决定把我们数十人和我们的亲友的评价、
未来消费意向全部放水流?
团中其中一人后来说店家根本是知道我们未来不会去消费想在最后赚一笔,
虽然很不愿意这么揣度,但实在也不无可能。
他们的场地在之后无人使用、冷气也不运作(很早就不运作了)、饮料食物
早就收走一半,我们五分钟之内就要离开,强硬的索取加时费,得到的就是
完全打坏我们对此的印象、还有那笔钱了。
因我们的活动参与者分主办方和来宾方,在宾客面前争吵以及不断拖延众人
时间其实非我所愿,简单和之前签合约的总务讨论了一下,一时从条文上无
法提出什么立即绝对反驳他的点,显然将在此反复跳针下去,觉得还是出这
笔钱了事,好过让所有人卡在这里心情很差,又影响之后行程。(不过后来
发现旁听的人也听到心情很差,每个人都很想上去吵架,我可能还因为有认
真吵几句没那么郁闷XDD)
总之结果我们在刚刚超过(约好时间)十分钟时全体站在门外,这中间还有
至少五分钟是在跟店长吵架,如果他们愿意在前一分钟下来和我们说一声,
我们绝对能在一分钟内离开。虽然得到的教训是要用最大的恶意去想像人,
但如这般,我还真不知道要多大的恶意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