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103司五刑诉

楼主: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7-08-11 12:58:45
9.34被告于审判中,抗辩其于先前警询中之自白系遭警刑求所为,依法不得作为证据。法
院应如何处理?
(A)依自由心证原则严格判断该自白内容之真伪
(B)依职权调查是否果有刑求逼供之事
(C)命被告举出遭警刑求之证据后谨慎判断
(D)命检察官举证证明该自白系出于自由意志,未遭刑求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大意- 103 年 - 103年司法五等-刑事诉讼法大意#17278
答案:D
想请问的是,为何答案不能选B?
这个证据好像没有说是不是检察官提出来的啊?
作者: a2161 (a2161)   2017-08-11 13:28:00
你法条不熟?司五看法条就好,而且刑诉采当事人进行主义。
作者: Deesu (高屏桥治克隆尼)   2017-08-11 13:36:00
156III 再看一次
作者: netsceart (sceart)   2017-08-11 13:39:00
156条文再看一遍,而且如果检察官没提出被告自白作为证据,被告干嘛抗辩自己被刑求?难道被告自己提出自己的自白然后说自己被刑求?
作者: linmarkyu (飞影)   2017-08-11 14:11:00
题外话 我想提问原PO 之前提问的家事法 是误删吗?
作者: ypw (橙黄橘绿秋心不已)   2017-08-11 20:03:00
其实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啊 题目确实有瑕疵 就算警询中自白后来检察官侦察还是可以再自白一次 应该要明示检察官引用警询的自白比较完备一点较无争议
作者: alphonse1 (尼之守护者)   2017-08-14 13:22:00
想说这题好熟 原来是我当年的考题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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