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司法官证交法

楼主: littlefalcon (熊出没注意!!)   2015-10-18 23:27:20
这个是灿坤借壳案,看到的时候爽翻了,有新闻可以孤狗,跟题目几乎一样
喷判决字号开见解扫台就好: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3年度重诉字第42号、台湾高等法院96年度上重诉字第85号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926号、台湾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15号
更审判决:
原判决关于吴灿坤、张震极、邱吉源部分均撤销。
吴灿坤、张震极、邱吉源共同违反非证券商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之
规定,吴灿坤处有期徒刑壹年,减为有期徒刑陆月,如易科罚金
,以银元参佰元即新台币玖佰元折算壹日,张震极、邱吉源各处
有期徒刑捌月,均减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罚金,均以银元参
佰元即新台币玖佰元折算壹日。
这是院方的说法
要不要照“检方的角度”去多写就随意了
要写大概有
1、22III、22I被44I包含,不另论罪,按175以包括一罪论(更审用想像竞合)
2、20+171(更审被撤销)
注意时间,当时规定跟现在有没有差?这件还扯到妥速审判法跟减刑条例,
还好没有给时间,不然没人能写完ㄏㄏ,而且这也跟证交无关了
其他懒得讲了,这种题目机巴归机巴,但一样的事实不会再出下一次
※ 引述《bbf811tw (北斗星之影)》之铭言:
: [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 五、A公司为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之上市公司,以经营电子用品及家电贩卖为主业
: ,在台湾设有300家分公司,经营版图快速扩张;甲、乙、丙三人分别担任A公司之董事
: 长、总经理及会计主管,B证券公司则为A公司之股务代理机构,代为办理股务事务及
: 股东会相关事务。又C公司为依美国德拉瓦州公司法设立之公司,每股面额美金0.01元
: ,共发行1亿股,其股票不仅尚未在美国那斯达克证交所申请挂牌上市,亦未在
: 那斯达克柜台公报板之报价系统进行买卖交易,A公司则持有C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
: 80%。试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 (二)若A公司为出售其所持有之C公司股票,遂在A公司总部召开记者会,由甲向记者声
: 称C公司之股票已在美国那斯达克证交所申请挂牌上市之消息,隔日各大报章大幅
: 报导C公司已挂牌上市之消息,A公司并未更正。其后,A公司竟未向主管机关申报
: ,即私自透过地下盘商向投资人公开招募,以远高于合理价格之美股8美金将C公
: 司之股票出售给广大投资人,投资人因而受到重大损害,案经投资人向检调单位
: 检举该行为属违反证交法之犯罪行为,则检察官应依何规定提起公诉始为妥当?
: 应该是近几年最难的一题...
: 不知道要写啥好像有成立诈欺市场但又好像没有
: 最后写了违反私募规定囧
: 想问大家这题的看法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18 23:29:00
我相信,知道这个案例的人,写出来的分数,不见得比没看过这个案例,但法里概念清晰的人还高分.结论:基本概念的理解,还有条文熟悉度才是王道.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10-18 23:31:00
两位都上榜啦~~~
楼主: littlefalcon (熊出没注意!!)   2015-10-18 23:32:00
我没考欧~帮人猜题整理资料有叫他们看看而已:)不过会写44条的应该不多吧^^"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10-18 23:34:00
好吧 那一楼跟楼上的同学们都上榜啦~~~XD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10-18 23:34:00
44条完全不会去唸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15-10-18 23:35:00
@@.
作者: fox999 (fox)   2015-10-18 23:37:00
你淫了..........
楼主: littlefalcon (熊出没注意!!)   2015-10-18 23:38:00
作者: Ray7169781 (FAQ)   2015-10-18 23:41:00
连字号都喷得出来...甘拜下风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5-10-19 00:31:00
原po有开班授课嘛~太强了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10-19 00:39:00
QWQ
作者: BrightKiller (石头)   2015-10-19 00:41:00
佩服
作者: fault1229 (过)   2015-10-19 08:49:00
佩服
作者: maxwell77112 (max)   2015-10-19 09:19:00
174I(7)有适用余地吗?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5-10-19 10:43:00
如果真的是20 22 171 那的确按基本概念去推就有了 44写到的应该是商法组的 就让他吧
作者: albear (铁雄)   2015-10-19 10:48:00
给报名吗?xD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5-10-19 11:42:00
太夸张了真厉害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10-19 11:45:00
有考完证交就宣告比赛结束的八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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