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卦] 一例一休很好解啊 ,怎么能吵那么久?

楼主: azukitw (◎ ω ◎)   2017-03-26 21:40:31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Org5QTS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一例一休很好解啊 ,怎么能吵那么久?
时间: Sun Mar 26 00:56:55 2017
这篇正解
换个更简单方式来说
台湾劳工过劳主因在于制度设计不良
< 老板让劳工加班会比增聘员工划算 >
正常班每30个工作日成本为 30日/22日*月薪=1.36倍月薪
若再加计劳健保退休金约0.17倍月薪
"老板喊苦:付员工百元薪,要另负担17.88元"
https://www.gvm.com.tw/Boardcontent_25158.html
正常班30个工作日成本就要1.53倍月薪
若加上管理成本会再更多
但假日加班每30日只要给你30日/30日=1.00倍月薪
(旧法规定为2倍 但月薪已有1倍 所以只要再给1倍即可)
就算是新法的加班前两小时2.33倍(扣掉月薪内含已给1倍=1.33倍)
还是比正常班便宜
因此资方才会让现有员工加班加到满也不愿多聘人手
要改变就要让"增聘员工"比"让劳工加班"划算
一来可以降低劳工过劳
二来可以增加就业率
才是劳工与政府双赢的做法
※ 引述《schopan (去)》之铭言:
: 其实一例一休只是假议题
: DPP没搞好 伤到主子的根本
: 才会造成这么多争议
: 在加班费的设计上
: 先天设计就是鼓励老板凹员工加班不多请人
: 在这个架构上弄什么几休几例也不会有人搞得好
: 现行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 就是 时薪 * 加班时数 * 加班倍率
: 而时薪如何计算
: 就是用你的月薪/30天/8小时 = 时薪
: 而这种计算存在一个陷阱
: 导致雇主凹员工加班 会比多雇员工有利
: 假设今天你是一个雇主
: 你一个月需要3万个人工小时来处理工厂的生产
: 正常一个员工不加班 一个月大约可以提供 22天*8小时 = 176个人工小时
: 所以老板需要雇用30000/176 约170人来从事生产
: 假设每人月薪22k
: 一个月的人事成本就是22k*170= 3740K
: 如果今天老板强迫员工周末必须出来加班
: 每周末都能加班的员工 一个月能提供 22天*8小时 + 4天周末 * 8小时=208小时
: 此时老板只需要雇用30000/208 约144人
: 此时每人月薪为22k + 4天*8小时*时薪
: 22k月薪的时薪是多少: 22k/30天/8小时 约91.7元
: 所以每人月薪为22k+ 4 * 8 * 91.7 约24.9K
: 此时一个月的人事成本为 24.9k * 144 = 3585.6K
: 这个范例的老板只要凹员工假日出勤加班 一个月就多省十几万
: 更何况人事成本不是只有薪资 还有保险和其他管理成本
: 人顾得少成本一定又会比较低
: 所以只要是有脑袋的老板 一定是要加好加满也不要多请人
: 这也是一例一休为什么对资方打击那么大
: 因为资方就是靠这个计算漏洞来省下人事费用
: 结果你休息日加班费倍率调那么高
: 等于就是把这个漏洞补起来
: 有脑袋的资方应该就是要多请人改轮班方式
: 所以今天一例一休 不是因为规范了每周一例假一休息日
: 才让资方觉得没有弹性
: 而是加班费这个漏洞没了
: 逼得资方如果缺工就必须请人 否则就要面临较高的人事成本
: 我倒觉得可以取消一例一休啊
: 不过加班费的时薪计算应该要改一改
: 现行的时薪计算
: 就是让月薪员工的加班成本
: 比新雇一个员工的成本还低
: 只要把时薪的计算
: 把一个月30天改成一个月实际工作天数22天
: 把休假加倍给薪 变成真正的加倍给薪(现行是假设你休假日已经有一天薪水)
: 然后劳工局严抓出勤和加班费
: 这样大概就会和现行的一例一休有87%像的效果
作者: accin (acc)   2016-03-26 00:58:00
服务业增聘的话 假日还是要给加倍不过我认为服务业根本没啥好吵闹的 平日多爽也没扣你阿
作者: pilifonbao (台湾独立)   2016-03-26 01:08:00
平日多爽也没扣你啊,笑死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6-03-26 01:16:00
又看到一堆劳工在幻想......
作者: hosen (didi)   2016-03-26 01:17:00
问题是服务业缺工,你想找人也找不到加薪?同样服务业人事成本重,劳动成本超过阀值宁可关门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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