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tjtk (catjtk)
2017-01-18 06:55:28这是一间几乎人人都(被迫)需要天天加班的公司,尤其在有一些大活动的时候,加班到
11点之后是常态,总字辈一句话,星期六也必须加班(但无偿,没加发薪资没加班费)。
上下班要刷卡,迟到要补足上班时间+扣钱。
背景交代完毕
猜测是有离职员工检举,因此最近劳工局来查考勤,抱了一些资料回去。昨天下午人资拿
资料来发,是去年九到十二月的空白出勤表,要求大家填入正常上下班时间,下班时间必
须写七点以前,不可以一整排都是0830 / 1830,要填入不同数字,例如0822/1818,0833
/1849......
http://i.imgur.com/E4JeiY6.jpg
我主管说,公司造假是他们的事,但是我明明每天加班却要我本人写上假的时间,搞得好
像我很认同公司这个作法。因此他拒绝填写,也质疑为什么要本人填写。主管都说话了,
因此我也没写。不过根据其他加班较晚的同事说,某几个人被叫进去谈话,谈完之后他们
都签了......
因此我来求助 / 询问(google半天不知该找劳工局那个单位询问,而且今天一早该轮到
我被叫进去了,劳工局九点上班太晚),如果顺应公司要求填表,算不算协助伪造文书?
如果总经理强制大家填写,有什么方法可以自保?
谢谢!
*更新现况*
求助文发的太晚,所以已经被叫进办公室,不过全程录音。某个法律朋友说,虽然没有书
面资料作证是公司强迫大家做假,而且资料都是当事人的字迹,但有录音档至少比什么都
没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