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当初在某间影厅打工,当初也说好制服费1000元先从第一个月薪水扣(2016/1/27
上班)钱也扣了,后来离职的时候也说好会退还,制服也已归还,说好钱会退到下个月(
2016/06/10)薪水里面,结果迟迟等不到。之间我也有催过,今天一气之下就私讯该公司
,结果得到下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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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上网查,制服费的部分劳工根本无须承担。而且很明显他们在瞎扯...
至于图片中提到的旷职,那时候我有给班但因为该公司的主管有误会我,导致我一个月的
班只有一两天而已(当时也有人遇到相同情况),后来公司也没什么给我班,后来五月底
我早上写离职,下午归还制服,晚上有排班,但我已经写完离职单了。
请问这样也算旷职吗?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替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