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遣后慰留

楼主: feng81 (feng81)   2015-07-16 00:12:56
各位版大好,第一次发文,若有格式错误请告知休改,谢谢。
出社会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102年11/1到职,任职1年8个月。
想请问我在7/3那天收到经理资遣我的命令,说我不适任,但他在7/14得知新制的资遣费是
0.5个月而非0.25个月,并需要先通报劳工局他要资遣员工,这两件事后,经过一翻长谈
后改口问我是否愿意留下,在当时7/14因碍于当时情况并没有当面拒绝,回答经理我会考
虑。在7/15告知他7/20再给他回复,事后公司是否可因此认为我是自愿离职而拒绝发放资
遣金及非自愿离职书?谢谢各位。
作者: DavidSPL (David)   2015-07-16 09:36:00
若你回复不留下就是自愿离职;反之就是非自愿离职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译社)   2015-07-19 08:49:00
7/3发的命令,什么时候是离职日期?
楼主: feng81 (feng81)   2015-07-20 13:18:00
当初只有说1个月找工作 并没有提离职日 应该是8/3满一个月那若20号表示拒绝接受慰留 离职日要往后算20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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