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版上的前辈们关于离职证明一事的相关法令问题
小弟的情况是八月底已经离开前公司
然而当初签约的时候有离职违约金的部分
小弟觉得该赔偿金额十分不合理
因为当初签约时公司有承诺会提供额外的训练且记载在合约上
然后一年多来小弟认为并没有受到"任何"训练
因此在离职的时候向前公司表明希望可以讨论赔偿金额
公司并没有给予任何答复不过小弟也就离职了
九月十月也都没有任何薪资给付
如今小弟找到新的工作
新的公司要求员工提供前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
因此请前同事向前公司HR申请离职证明
然而前公司却以离职手续尚未完成也就是尚未给付赔偿金额为由
拒绝提供离职证明
想请问版上熟悉相关法律实务的前辈
前公司是否有拒绝提供离职证明的权利
以及是否可以建议小弟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感谢各位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