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uwind (è—天的風)
2013-10-28 03:41:02※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IRGXYB4 ]
作者: eddieyu ((☛′▽‵)′▽‵)☛UCCU)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台东县府资遣费才5万 雇员告赢了
时间: Sun Oct 27 20:34:22 2013
http://udn.com/NEWS/LIFE/LIF6/8255224.shtml
台东县府资遣费才5万 雇员告赢了
【联合报╱记者施鸿基/台东报导】
2013.10.27 04:34 am
台东县府所属工商投资策进会,前年资遣江姓女雇员,仅提早半个月告知,资遣费不
如劳基法规定。她一状告上法院,成功争取近11万元资遣费。
江姓女雇员从2002年底担任县府雇员,去年初却告知“妳不能胜任工作”,通知须半
个月后离职,事后仅发给资遣费5万多元,但依她计算,至少应该接近35万元,相差近
30万元,且预告时间也违反劳基法,她因此争取权益。
县府工商策进会表示,江姓雇员工作期间内,曾受雇中小企业总会约1年才回聘,前年
底她请假过多,加上没有驾照无法处理外勤工作,才被资遣。且劳委会曾解释“社会
团体”不适用劳基法,工商策进会定位也是社会团体,所以江女就比照办理。
江女因此提告,但法官认为县府应依劳基法办理资遣,不过当事人计算方式略有争议,
判县府该给近17万元,扣除已领5万多元,还可领近11万。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0000-00-00 00:00:00
嘘县府工商策进会,自己要聘女的,活该
作者: Oxhorn 0000-00-00 00:00:00
能够告赢了 不简单 这的确是新闻!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0000-00-00 00:00:00一定不正啊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0000-00-00 00:00:00一两百万
作者: agong (agong) 0000-00-00 00:00:00
9年
江女有可能一直在策进会工作,那一年是契约转到外面,换雇主而已,目的是断她的年资。很多长期约聘的背景靠山不够硬或倒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0000-00-00 00:00:00政府通常带头违法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0000-00-00 00:00:00楼上, 政府赢的不会上新闻啊... 除非很大条 像是赢嘘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