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道光或林则徐如何禁烟才不会跟英国翻脸?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1-12-30 06:38:18
: → jetzake: 领事裁判权其实就是所谓治外法权 现代的外交官都还在用 12/30 02:05
^^^^^^^
其实不是
: → jetzake: 换句话说 把洋人全当成外交官给洋人审判 那也没不平等 12/30 02:06
^^^^^^^^^^^^^^^^^^^^^^^^^^^
所谓“外交官的治外法权”,不仅单指只有外交官在地主国不受地主国法律
审判与处罚。麻烦注意,外交官会两国之间“互相派遣”。所以本质上,这
制度是你给我的外交官优惠,我也给你的外交官优惠。这才叫做平等。
领事裁判权是双方的吗? 大英国在大清国取得领事裁判权,反过来大清国有
在大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 事实上没有。这样叫做平等?
另外,外交官在地主国有治外法权的同时,地主国有权“驱逐”不受欢迎
的外交官。领事裁判权有这规定?
麻烦不要乱类比。
另外,外交官“代表”他的母国,他的一举一动都反映母国的颜面,所以
母国会慎选。领事裁判权把“每一个到地主国的洋人都当成他母国代表”,
于时对他们“通通适用治外法权而已”?
最好那些阿猫阿狗的母国都把他们当成本国代表,而且派遣出国前都经过
适当挑选。
何况用常识想也知道,地主国提供外交官治外法权,对本国法秩序是一种
负担,因为本国境内有本国法律罚不到的人。显然这种特权给得越多,地主
国负担越重。哪里只是轻飘飘一句话“比照办理”就可以了事的?
何况,前面说过了,领事裁判权是大清国“单方面给予”大英国,本质上就
不对等而无平等可言。于是你所谓的“比照办理”,实质上就是扩大不平等
的特权的范围。这样会变成平等?
: → jetzake: 到现代很多执法有困难的地方也就是这样处理的 12/30 02:07
真的? 具体实例列举来大家瞧瞧?
: → jetzake: 讲到这边 香港也是个好例子 用英国的法院和清国的法律 12/30 02:09
: → jetzake: 也就这么维持了百年 到现在他实施的法律也和中国内地不同 12/30 02:10
香港同时适用大清国法律与大英国法律? 不好意思! 那是香港“割让”给大英国
之后,大英国为了治理上方便,自己实施的。这和领事裁判权有什么关系?
还有,你该不会以为香港被割让给大英国之后,因为同时适用大英和大清法,
所以欧洲人归香港的英国官员审判,“香港的大清人”归大清官员审判吧?
麻烦先搞清楚“割让”香港的意义。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6%B8%85%E5%BE%8B%E4%BE%8B
香港
清朝于1911年灭亡,但大清律例的部分原则,被认为在香港法律中依然存在。自从香港
^^^^^^^^^^^^^^^^^^
1841年起被英国统治之后,英国一直奉行习惯法。查理·义律于1841年登陆香港岛后宣布
华人仍依当地习惯治理。所以,在当时的香港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同样的谋杀罪,若罪犯
为欧洲人,则按照当时的英格兰法律会被判处绞刑,但若罪犯是华人的话,就会被斩首。
即使在清朝覆亡后60年,原来香港通行的《大清律例》在华人社会当中依然通行。
1970年代港英政府开始着手将所有参照《大清律例》的案例重新编写成为成文法,与此同
时亦利用合适的法例来取代过时的旧法。例如1971年颁布的《婚姻制度改革条例》结束香
港男性依《大清律例》纳妾及休妻。但在1971年10月7日前依《大清律例》订立的妾侍若
仍然在世,她们、她们的子女与后代仍然有继承权(但继承权分摊比例少于妻子)。
: → jetzake: 说到底 自视天朝上国的东亚帝国从来也没想和谁平等 12/30 02:12
: → jetzake: 在这边争论了半天什么平等不平等 本身就是个笑话 12/30 02:13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1-12-30 10:16:00
两点。第一,以我了解,P版友在讲的不是条约本身是否不平等,那确实凹不过去。所以P在主张的是,当时人受限于习惯比如自己是天朝,或受限于知识,比如不知道国际法所以不认为当时人认为那是不平等条约,既然当时人自己不觉得有啥不平等,那我们也不用别人吃面我们喊烫当时人觉得如何,就是如何了。我知道版友您早先有试图举证,当时人就觉得非平等条约。第二,我对香港割让这点,一直搞不清楚一点如果您确知答案,请赐教香港割让后,岛上居民到底是不是法律英国人?比如当时香港人想出国到日本,是拿谁的护照?
作者: randy123 (好色怪叔叔)   2021-12-30 10:30:00
这种对方不觉得吃亏所以我们也不用太在意的说法蛮….就像你一个健全的大人去占心智不全小孩的便宜,其他人说对方不觉得吃亏没关系啦。说这种话完全没是非对错
作者: HarunoYukino   2021-12-30 11:02:00
所以普蓝可的说法让我有一种感觉就是谁叫满清自己放弃自己的权益的满清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权利然后被外国人侵吞不是外国人的错,是满清自己的错。所以这不是不平等至于香港人在97以前算不算英国人。答案是算也不算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1-12-30 11:07:00
其实P版友的逻辑即使成立,也只适用于早期,到后期,最好大清跟底下知识分子还搞不清楚状况,都当是天朝对蛮夷小邦的恩赏。
作者: HarunoYukino   2021-12-30 11:08:00
英国对于海外殖民地(包括香港)的国籍规定一直改来改去 不能一概而论,你可能要问那个时期才比较准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1-12-30 11:09:00
嗯嗯,我因为主张土地主权转移与住民法律身份脱钩两者无必然且立即之因果关系,所以对这类历史很有兴趣。我知道没关系 我就是只要知道香港割让后初期即可只要土地主权转移日后,哪怕只有一天的差距香港人仍然不是英国人,就佐证了,土地主权与住民身份脱钩其实,台湾史本身就是最佳例子,台湾割让后,住民有一年还两年的犹豫选择期,但只有一例,会被挑那是特例所以我在找第二例。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21-12-30 21:25:00
作者: jetzake (加菲猫)   2021-12-30 23:23:00
最浅显的例子就是 外国女人在伊斯兰教国家要不要戴头巾?执法权除了是特权以外 也是个很沉重的负担或者拿香港来讲也可以 前几年的陈同佳在台湾杀人的案子香港那边因为证据和犯罪过程都在台湾 根本办不了他台湾这边则是没办法把人弄过来 实际上怎么判都没屁用但是回过头来想 台湾这边应该要怎么做比较好?反正杀人的被杀的都是香港人 从头到尾干我屁事啊旅馆的清洁费或是被弄成凶宅的损失金额讨到就可以了吧?中国那里的反应比较妙 非要弄出个送中条例激起了香港的各种抗争 几乎是为了执法把香港砸烂了法律不管你怎么订 都是要能够执行才有意义主张无限的扩张执法权 其实是在自己国家找麻烦才对^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