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rit (大笨狗 我是个笨孬孬-__-)
2013-11-29 20:52:45以刑逼民真好用 刑法真是大家方便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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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3514844&p=1
结案 7-11 买家恶意不取货付款 只有告他一条路
小杨5311
2013-08-23 12:10 #1
网拍是一份辛苦的工作,竞争大,利润低!目前时下流行的7-11取货付款为主流.但是对卖方
没有保障.
常被弃标不取货付款.而运费60元的损失要自行吸收.
经过几次弃标后.这次决定要走法律途径,GOOGLE后决定以刑法第355条间接毁损罪提告!在
报案过程中,员警一直以消费纠纷,及不成立来打发我,但是我就是坚持提告,事非对错不是
你员警可以决定,是由检察官来认定是否起诉,员警只要受理就好.于是案子转到中平派出
所,终于有正义员警愿意受理,完成笔录.
那位恶质买家,被员警致电后,马上打电话给我要求和解,之前联络他3次都说会取货,后来
电话都不接或挂电话!我当然不接受,你就是乖乖从台中到台北做笔录,不来就由法院开拘
票,一次两次就通缉了!
买东西取货付费天经地义.取货付款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协调.我的卖场上千评价都是100%
正评,十多年来无任何负评.用心对待每一位买家,在目前网拍市场消费者意识抬头情况下,
自认情绪管理没有任何不当.上千位交易中不乏千奇百怪问题.我还是尽量解决.退货退款
都OK!只要是卖方该负责的都好商量.维持100%满意度.
我要的不是60元,而是一个买卖正义申张,以此案例让一些乱搞网络卖家的人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