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产妇羊水栓塞引并发症身亡 医师挨告不起诉

楼主: writ (大笨狗 我是个笨孬孬-__-)   2013-11-18 21:07:10
难得有新闻报导写得那么平实扼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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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3/11/12/NEWS/SOCIETY/SOC6/8289187.shtml?ch=fb_share
产妇羊水栓塞引并发症身亡 医师挨告不起诉
【联合报╱记者袁志豪/新北报导】
2013.11.12 03:08 am
30岁李姓产妇剖腹产子后,突然头晕、呼吸困难,随后便因羊水栓塞引起并发症身亡,家
属怒告接生医师涉嫌业务过失致死;新北地检署查明羊水栓塞没有征兆、无法预防、成因
不明,致死率高达9成,医师处置均合乎医理,处分不起诉。
检察官指出,据行政院卫福部鉴定报告,羊水栓塞是羊水和包含其中的胎便、胎脂等物质
,经由血管裂缝或是生产伤口进入产妇血管内;其成因以及治疗方式仍不明,发生率是8
千分之一,除了致死率高,救回性命者亦有8成5的机率变成植物人。
2011年11月,李姓产妇到新北市林姓女医师(39岁)的诊所内待产,因产程延迟,林女建
议剖腹生产,李妇也签署手术同意书;李妇虽然平安生下一子,但隔了一天,她却突然感
到呼叫困难、头晕、全身无力。
林姓女医师十分钟内赶回诊所,期间护理人员已注射葡萄糖液、给予氧气,林女再以超音
波扫瞄检查、进行内诊;林女发现李妇并无子宫破裂、收缩不良、血糖过低等,又为她注
射辅助药物,因病况不明,30分钟内叫救护车转送亚东医院急救。
李妇因心因性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结、急性肺栓塞症合并心肺衰竭、多重器官衰竭等,
后来死亡,家属怒告;检察官调查从发病到转入医院,过程紧凑,医师均施行必要医疗措
施,认定并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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