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Baseball-hicker-2016/11/06

楼主: uyrmb47   2016-11-25 00:27:33
1.greenchamber版主要我找他问 hicker完全不回应我才检举
2.棒球版版规针对回公告的检举没有所谓的期限限制
所以我不管何时检举都没问题 该案虽在11/20检举 但在11/06发生
他把文删掉没做任何备份是他的失职
我认为hicker并没有做出任何越权的行为,因为他既然具备板主身份,自然可以
删文以协助维持板面,“删文”确实会被认为是一种板务处分,但既然是由该名
使用者要求,板主协助使用者,并无过错之有,也不违背hicker承诺的“板务与
水桶不处理”前提。
他处理版务和使用者要求有啥关系? 麻烦请解释这2个之间有啥关系
协助删文难道不是处理版务吗? 难道 非版主能自己删文吗? 你删给我看阿
而且又不备份 又不回应 然后说他没错 那版规当作空气就好了啊
这跟我说没失职 那你也满失职的 连文字版规都说的不清不楚
伟灾护航 反正你装死 跟 hicker装死 只会显示你们之间有多肮脏的护航体系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