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Elephants-KDDKDD/DARKSEVEN-2016/11/23

楼主: jay770316 (秘书)   2016-11-23 23:16:16
英文板名:Elephants
板主帐号:KDDKDD/DARKSEVEN
简述事由:板主怠职,不执行板规
10/19 的公告中 #1O1av6MK (Elephants)
因板友有触犯著作权法的疑虑
处以水桶三日+删文
本人及些许板友在推中表示
10/13 [分享] 手绘猛象指甲彩绘 #1N_wFdei (Elephants)
是否也该用同样标准做处置
在10/19日的公告的推文#1O1av6MK (Elephants)
与10/24日的公告内容中#1O3QTmOk (Elephants)
KDDKDD板主均强调重制触法
并于10/24公告推文中表示会再讨论指甲彩绘是否违规
其表示"会再讨论",将其认知为表示接受检举
之后未对此案做出结论
本人11月8日以站内信方式询问KDDKDD板主
迄今并未获得任何回应
本人11月14日以站内信方式询问DARKSEVEN板主
DARKSEVEN板主回信中表示该行为偏向创作而非重制
(站内信1)
本人便再回信告知DARKSEVEN板主
(站内信2)
于11/02 商品化议题公投中#1O6C6EUi (Elephants)
有板友提供解释令函之联结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527390&ctNode=7448&mp=1
依解释令函中
将卡通人物制成蛋糕饼干
不论是否为手工制作都涉及重制
所以指甲彩绘不应该是创作 而是重制
且指甲彩绘文章内表示是替客人绘制的商业行为
更明显的触犯著作权
但迄今KDDKDD/DARKSEVEN板主皆未对此案件做出应有的处置
甚至在公投期间,亦有板友热心分享其朋友协助制作之收涎饼干创作
,板主表示私下劝导板友删文
请问执法标准为何?
明显可能跟商业行为有关之文章
至今仍未有处置
可能更属于个人创作之分享却需要自删办理?
盖版权问题属于板主群自主发起欲加以管控之议题,
既是如此,应可受公评讨论之
KDDKDD板主先是以我国法律属于如何规定,
尔后回文又以法律之判断属于法官之工作,
跟板主无涉,那到底执法标准为何?
且以KDDKDD板主以前曾发文指称象板板主几日内未处理便属殆职一案诉求可知
KDDKDD板主应对于板主需于多少时间内处理板务有相对程度之熟识
以前若要以这等标准要求板主处理板务,是否今日自己身为板主一职
亦应以相当标准为之呢?
#1NAsBDHs (CourtBasebal)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