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n7158 (司机5566)
2016-11-02 04:21:03※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铭言:
: 基本上申诉案我大概都会查个一两天再裁定,今天想说早点处理,结果就真的出错了
: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铭言:
: : 裁定:
: : 本案受理。
: : 适用板规 C-7 部分条件。修改罚则为“水桶20日”。
: : 理由:
: : 1. 请审慎行使板规 C-7 条
: : 2. 板主裁量合理,但建议未来应适度给予弹性
: : 3. 申诉人确实是反串
: : 4. 提醒使用者请对事不对人
: : 5. 下回申诉人若有违反象板板规情事,可使用 D-1 条
: 6. 退文处分收回
: 因为认定罚则<30日,确实应当收回退文处分。这部分我以为可以不用特别说明
: ,但从前一篇裁决文 #1O696o_B (CourtBasebal) 的推文来看,这反而是申诉人
: 与板主最在意的部分?
: 不过板主表示有意上诉,因此在未上诉前要求暂停改判,我同意板主的这个要求。
: 我觉得申诉人可以不用小题大做。
: 但请板主尽快确认是否上诉,以免影响申诉人权利。
组长你好:
从您第六点的说明,也就是目前原判决<20日,所以象版主应当依其30日内之罚则,应收
回退文之处分.
除非象版主上诉成功,否则需维持20日内之判决.
: 7. 申诉人应写公开文章向象板重新说明自己论点
: 有鉴于申诉人的文章因为自身立场关系而使自己的文字被当成废文,这终究不是
: 什么光彩的事情。因此我觉得应该再给申诉人一次机会。
: 请参考申诉人原文(已转录至本板)
: │ 文章代码(AID): #1O6CqRob (CourtBasebal) [ptt.cc] Fw: [讨论] 持平来说吴复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78020379.A.CA5.html
│
对于组长的这个要求,我个人诉求是认为.
我尊重组长及象版主的判决,但不代表我全盘接受判决内容.
在退文方面,因为是影响个人在PTT使用的权利,所以我会希望争取.
而水桶方面,因为我个人不是象版长驻使用者,所以对于双方都有台阶下的情形我能接受
,也就是各过各的桥.
但显然象版主认为对于他队使用者,则要立威追杀到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妥协.
也就是我妥协接受部份罚则,但不代表我认同全盘的判决.
更直接来说:
[对于象版主判决的内容,组长不全接受,因此改判我水桶20日判决]
[对于判决的内容我不全接受但尊重,因此我愿意接受水桶20日判决]
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我从写一篇文,但和我本意不一样的情形,又好像是某种程度不
是我本意的自白道歉书.
所以要重新写没问题,但就如果组长所言,此篇文章是希望或的正面理性的回应,那希望
的是诚实而不是变向的自白书.
: 重新写一篇类似的文章,内容必须要有下列几点
: 1. 我是反串没错
这一点和你判决内容就有差距.
你的判决是说我是被认定的反串.
就逻辑来说,我本篇文章并无反串成象迷,或是明明是希望吴下台而反串成捧吴上台.
相反的,我原文回推文内,更是用我的论点说明我是真的支持吴留任.
但只因我是他队球迷,而不是象迷.
: 2. 但我希望能跟象板使用者理性讨论
这篇就是我原文本意,所以新的文章,我也愿意继续理性沟通
: 3. 对于前一篇文章造成部分使用者不快,我要表示歉意
对于因为非象迷,而在讨论议题上,因发表反方意见,而无清楚的说明主题,造成象版认
知不同引起争议这点,我也愿意释出善意.
: 4. 希望象板使用者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
关于这点,我的罚则非永桶,是在20内.
也就是基于网络自由这点,我日后如有在象版的言论,未触犯版规,我本来就有PTT使用
者该有之权利
: 5. 我的文章主旨:应再给吴复连一年时间
这个主题我认为是可以的,但象版主就是不希望这个主题讨论,而水桶我.
那继续发表此文,以象版的风气能否接受?还是本篇文章的发表只是会沦落到成箭靶,只
为了宣泄版众的怒气!
那这个主题真的在,我目前判罚的前题下,能否照组长的本意下理性讨论下去呢?
: 请于水桶20日期满前,发表这篇文章于 CourtBasebal 板,标题可自订。我会将
: 该篇文章转录至象板,供象板使用者理解你的本意。
: 本段内容并非强制性要求。
: 但我个人还是希望借此方式,让你的文章不会失去该有的价值。纵然因人废言是
: 使用者们的问题没错,但是你身为那个发表言论的人,难道不希望让自己的想法
: 获得正面且理性的回应嘛?
我愿意理性的讨论,但也请组长思考.
目前的判罚,是我一个单一使用者,对上的是热门版的版主.
而在象版主下来处理此案,本身又有广大版众后盾的情形下.
组长要我以上述前题发表文章,不是就成了箭靶,在象版被游街洗门风吗?
因此这样就回到了申诉的起点,也就是我认为我原文是理性讨论而被误判.
既然第七点是非强制要求的情形下,
基于组长希望是能理性和平讨论.
我认为在保证双方理性讨论的前题下,象版主也需营造理性讨论和平的环境,让彼此双方
都能友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