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o4022 (eno)》之铭言:
: 现在就是一个很明显的问题
: 世俗的法律与教会的神圣碰撞时
: 谁输谁赢?
: 从法律把教会视为一种社团法人开始
: 我们就已经被法律给约束了,神圣性被剥夺
: 我之前的教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 牧师犯了淫乱,跟会友有染
: 大家都希望他走,一直劝退,但他就是死都不自行离职
: 最后还得要召开全体会友大会投票决议通过,才能把他开除
: 最好笑的是之后他还跑去跟劳工局投诉教会
: 看出问题了吗?
: 教会认为失德者不能居上位
: 但法律不这么认为,
: 所以当事人就可以用法律当自己的保护伞来对抗教会
: 那同志也是差不多的概念
: 教会认为同性性行为是神所不喜悦的
: 但法律不这么认为,
: 法律不认为人的某些权利应该因为性取向而被剥夺
: 所以显然教会要被冲击了,这是可以预见的
: 不要骗自己我们有权可以拒绝,因为法律不这么认为
: 法律认为我们这样叫做歧视
: 如果不信就等著看吧,一堆同志早就摩拳擦掌等著教训教会了
: 到时候三读通过一定马上冲教会喊说要办结婚典礼、要牧师帮证婚
: 被拒绝后马上冲法院喊被歧视要告
: 同志什么水准,国外早就证明了
: 台湾的同志不会比他们好上哪去
: 我知道上次公投完他们早就忍很久了等报仇了
: 呵呵
人的私欲,不会因为受洗就消失,
当审判或偏见,
就偏离了信仰,
常常感到基督徒沈浸在神圣两字,
确忘了自己只是有罪的人类,
不理解这样究竟是信神?还是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