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用律法主义的态度揪出律法主义?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8-08-23 11:45:42
一个基本是pin搞混了条件跟后果,
这是你们的通病。
※ 引述《pinjose (jose)》之铭言:
: “A说:B说了XXX,所以你是伯拉纠; A说:B说了OOO,所以你是律法主义。 不论B到底
: 是不是律法主义, 但A的态度就是律法主义的。”
: “故A的意思是说,你不能说/做XXX、OOO,
: 否则你不得救或你是否得救蒙上阴影(X端恐怕难得救)。
: 那么A的态度就符合律法主义”
: 感谢th为我们继续加强律法主义的定义
: 这定义是th提出来的,应该没有争议了。
: 我们检视看看
: 简单信有认为th,tf,xe,spx等人不得救吗?
: 没有!!(凡心里接受耶稣为救主,就得救)
pin多次说我不是基督徒;
df多次说我拜妖;
df对于X端不得救的议题,应该是确定的;
pin对于X端得不得救,则是暧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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