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看了几篇律法主义的大战
我发现有一个征结点
就是名词定义的问题
可能需要先厘清
行律法是依靠魂
这个我是认同的
不过我的版本比较特别
我所谓的魂是挂载在肉体之上的
可参我这篇
#1ROSWUMh (Christianity)
也就是说
所谓的魂必须基于肉体才能存活(这可能是我独家版本喔)
因为所谓的魂
就是物质构成的精神生命
什么?!
物质构成的精神生命
是的
你的大脑
你的神经元
你脑内的化学物质
你脑内的化学作用
你的记忆
你的情感
你的喜怒哀乐
对
其实都是物质构成的精神生命
所以原则上
当你倚靠化学物质的、
尘世的、
非永恒的、
不稳定的、
会受生理影响的(身体不舒服心情也不好)、
会受营养影响的(缺乏钙和镁以及B群会容易暴躁)、
受时间周期影响的(有时想做爱有时不想)、
有太多变项的挂载在肉体之上的物质形成的精神生命时
那就跟初一十五的月亮一样会变来变去了
灵...由圣灵重生,安定。
魂...跟肉体连动并跟脑内化学物质交互作用,不安定。
体...有肉体本能。
该倚靠的还是安定的灵
不过我只是纯理论
因为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倚靠灵
但我确定倚靠魂会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