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耶稣要讲的是用肉心来看律法。其实两边认知的差异,我想症结还是在于保罗旧观vs新观。旧观认为信仰的核心就是“因信称义”,新观则认为因信称义只是信仰核心的多个模型或表达之一。其实也不要说新观啦,一般罗马书的注释书,或者比较深入的讨论,都不会说信仰只是很单面向的因信称义;或者说因信称义的概念是丰富的,例如我之前提到三个层次。从复和的角度,“爱仇敌”除了“做不到”的角度,还有一个认知翻转、需要踏出一步的议题。律法师在需要认知“做不到”之前,需要先认知“要去爱仇敌”,下一步才是“做不到”,再下一步才是“需要救赎”。他现在还卡在律法说爱朋友、不爱仇人的层次。太5:43(因信称义的三层次是指
#1QQ5FUV9;“复和”不是那三层次之一,而是信仰核心或救恩的另外模型:称义-复和-窄门;其实还有争战说、感化说等等等)(称义的模型被定下来,是从Anselm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