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信仰的“品质”之失落?--基本逻辑问题

楼主: Xenogeous (非洲大陆)   2017-12-15 22:57:58
※ 引述《BPM88 (BPM)》之铭言:
: 但“信”这种东西是被默认不可被坏行为导致质变的;
: 为何?因为坏行为总是归因“人+魔鬼”,
: 罪和赦罪的效果上:“人+魔鬼”<“神”是默认的公理,
: 坏行为再厉害,也不能大于耶稣赦罪的宝血。
我们必须从圣经来认识真理,而不是没有经文根据的推论。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不认罪的,耶稣的宝血就无法发挥功效,罪也不得赦免。
“坏行为再厉害,也不能大于耶稣赦罪的宝血”
这个论述必须在“认罪”的前提下成立
也因此‘“信”这种东西是被默认不可被坏行为导致质变的’
这个结论自然因为前面的推论有破洞,站不住脚了。
谢谢大家:)
作者: BPM88 (BPM)   2017-12-16 08:51:00
有“不认罪的信”这种东西吗?你的信条不包含认罪?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2-16 09:41:00
之前pin他们是说简单信得救之后,再来认罪;没认罪,灵也可得救,只是魂可能不得救--进补习班修理一千年就得救。故简单信不包含认罪,所谓“不认罪的信”。但老李的圣经要道第五题却不是这样讲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7-12-16 13:03:00
李常受弟兄讲的是信,你为何要乱拆解呢?而且你讲的认罪,和 pin讲的是同一件事?上下文呢?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2-16 13:37:00
李弟兄讲的信就是要先悔改,不是“不认罪的信”。整体眼目转向神是悔改的意思,但当然包含认识自己的罪,只是可能还不完全深入。http://bibletruth.cn/books/05311.htm当然他讲的回转比较不是道德的层面,而是“不向着神”的问题,就我的语言来说,这就叫“不爱神”,或者罗1讲的“不将荣耀归给神”、约1讲的“不接待基督/道”;而最大的罪就是离弃神、不爱神。这部分周联华牧师将“(不)义”翻为“(不)合宜的关系”,就在谈这件事。“不向着神/不爱神/不归荣耀给神/不接待道...”,的确不能化约为道德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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