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6:4-6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
明明地羞辱他。
为什么会把耶稣重钉十字架呢?
希伯来书作者从亚伯拉罕之约开始谈(来6:13起):
祭司有两个系统,
一是麦基洗德的等次,
二是亚伦的等次。
来8:3
凡大祭司都是为献礼物和祭物设立的,所以这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的。
祭司们都必须准备自己的祭物,
耶稣这位大祭司,虽然不在亚伦的等次中,也要准备自己的祭物。
来9:12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耶稣准备的祭物,不是牛羊,而是自己。
来9:25
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
)进入圣所,
接下来的重点就开始集中在“多次(复数)”vs“一次(单数)”上面了;
第10章就开始多个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