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yytwo (平安喜乐)》之铭言:
: 我只是想分析一下基督徒的行为
: 其实谁不想当好人
: 问题是圣经明确规范一夫一妻是婚姻的基本组成
: 很多基督徒捍卫的是圣经 是神的话 是神
到底是捍卫神的话,还是潜意识里对同性恋者(特别是男同性恋者性行为)的排斥呢?
内心到底反的是什么?
如果真的是捍卫神的话,那为什么可以当这个社会在讲男女平等时
教会没有如此大的反对声浪
圣经明明说“男人是女人的头”,当民法在修改男女平等,不以夫为尊的时候,
教会的立场在那里?
而一些教会还有女牧者站在台上施教,这不也违背了圣经明文的指示
教会到底在持守什么?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
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
经你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
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
说:“摩西是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3-8)
如果真的那么捍卫神的话,
那么教会为什么可以容许离婚?
世人的法律可以不论,但教会为什么可以容许离婚这件事?
如果仔细盘点圣经的教导,那到现在教会持守的有多少,照理由为自己开脱的又有多少
事实上与其说捍卫一夫一妻,我倒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教会根本不能认同同性性行为
尤其是男男间。创世录的记载,让同性性行为不可能获得被理解的地位
这才是教会反对同性恋婚姻的最根本原因。
但是
我认为一男一女才是神所祝福的婚姻,才是神的心意,自然是毋庸置疑的。
但这并不构成教会可以跳出来反对同志婚姻的理由
如果我们可以容忍因为人们的“心硬”,而同意“离婚”是人必要的选择
那为什么不可以容忍那些对自己性倾向无力改变的人们,追求“配偶”地位的权利。
这本来就是一个世风日下,道德日渐趋于败坏的世代
而法律本来就是用来解决人们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最后手段
是先有男女交合、生子生女后,才有法律对婚姻、家庭的保障
而不是先有了法律婚姻制度的设计,男女间才去结婚寻求保护的
既然同性恋间确实存在对于家、婚姻制度的渴求,甚至需求
那有什么理由去反对他们争取这样的权利?
法律上的婚姻绝对没有教会所说的神圣和伟大
有多少怨偶就是因为受了法律的制约,而终身活在不美满的婚姻中
今天这些同性恋者,愿意跳进这婚姻的枷锁,
受婚姻制度的规范,负相同的义务,享受相同的权利
教会有什么理由去禁止、去反对?
人真的很脆弱,本来就无力完满达成神的心愿,
用神的标准来要求这些同性恋者,我觉得这是残酷。
: 这些基督徒抱着被骂的环境冲击也要出来捍卫圣经
: 在我看来这些基督徒才是爱主的
: 某些基督徒抱着基督徒(基督教)会被看轻出来捍卫同婚
: 在我看来他们是爱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