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应该重新理解权力这件事情。
我们依据史蒂芬.路克斯的基进权力观点,大致可以将权力分为3个面向:
1. Decision-making power
这个权力面向是表示在决策过程中,这种权力型态是主导决策产生。
即便有人保持不同意见,具这类型权力的人也可以在法律规范与政策在制定程序中,
通过自己偏好的版本。
(基督徒立委希望否决或拉掉同婚法案。)
2. Non-decision-making power
这里指的是“议题设定”的权力面向。
无权者即便在决策过程中对已被揭露的议题,无法实质影响决策结果。
但至少这个议题被揭露后,参与者能进行理解甚至与不同的参与者相互论辩。
但仍有许多议题未曾被揭露,甚至已经被处理掉。
当有权者不想议题被揭露时,即可以利用这个权力,将议题隐藏起来让大众不知情;
甚至有权者可以否定参与者的要求,拒绝将该议题的揭露,
以阻止参与者实质讨论这个议题,
让参与者无法对议题进行深入的理解或进行政策的辩论。
因此当我们决定何种议题需要被揭露讨论,何种不需揭露,就是一个权力的面向。
(反同婚基督教会希望这个法案不要排上议程,或提出自己版本)
3. Ideological power
也就是当人们根本没有思考这个权力是什么,如何分配,也不会察觉议题。
人们会发自内心地接受一套价值体系的权力分配及具体生活实践主张,
是“意识型态”的权力。
(反同基督教会已经介入学校性别平等及生命教育,直接洗脑下一代的价值观)
我认为这个议题不只议程控制,可能全部都有包含。
这就是为什么基督教徒都不承认。
※ 引述《wayne1027 (小猫爱睡觉)》之铭言: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44:30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49:27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50:31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50:48
: → GSXSP: 单论实质利益试试:基督徒支持同婚会得到什么实质利益? 11/10 11:31
: → GSXSP: 写错, 基督徒[反对]同婚会得到什么实质利益? 11/10 11:33
: 【爽】就是一种实益了,实现自己理想(符合神心意)不就是为了爽?
: 至于控制政治议程,我反而不觉得那算是实益,因为那太针对性
: 因为只有提出的那个人有这个权利,但其余支持者多半是为了爽
: 推 uka123ily: 控制政治议程的权力 11/10 11:41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1:44:15
: → GSXSP: 怎么定义?所有参与政治的, 都得到控制政治议程的权力? 11/10 11:44
: → GSXSP: 要论感觉, 那世上所有人都自私, which is a fact. 11/10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