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基督徒反同性恋婚姻是否【单纯为公益】毫无私益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0 11:52:05
或许我们应该重新理解权力这件事情。
我们依据史蒂芬.路克斯的基进权力观点,大致可以将权力分为3个面向:
1. Decision-making power
这个权力面向是表示在决策过程中,这种权力型态是主导决策产生。
即便有人保持不同意见,具这类型权力的人也可以在法律规范与政策在制定程序中,
通过自己偏好的版本。
(基督徒立委希望否决或拉掉同婚法案。)
2. Non-decision-making power
这里指的是“议题设定”的权力面向。
无权者即便在决策过程中对已被揭露的议题,无法实质影响决策结果。
但至少这个议题被揭露后,参与者能进行理解甚至与不同的参与者相互论辩。
但仍有许多议题未曾被揭露,甚至已经被处理掉。
当有权者不想议题被揭露时,即可以利用这个权力,将议题隐藏起来让大众不知情;
甚至有权者可以否定参与者的要求,拒绝将该议题的揭露,
以阻止参与者实质讨论这个议题,
让参与者无法对议题进行深入的理解或进行政策的辩论。
因此当我们决定何种议题需要被揭露讨论,何种不需揭露,就是一个权力的面向。
(反同婚基督教会希望这个法案不要排上议程,或提出自己版本)
3. Ideological power
也就是当人们根本没有思考这个权力是什么,如何分配,也不会察觉议题。
人们会发自内心地接受一套价值体系的权力分配及具体生活实践主张,
是“意识型态”的权力。
(反同基督教会已经介入学校性别平等及生命教育,直接洗脑下一代的价值观)
我认为这个议题不只议程控制,可能全部都有包含。
这就是为什么基督教徒都不承认。
※ 引述《wayne1027 (小猫爱睡觉)》之铭言: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44:30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49:27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50:31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50:48
: → GSXSP: 单论实质利益试试:基督徒支持同婚会得到什么实质利益? 11/10 11:31
: → GSXSP: 写错, 基督徒[反对]同婚会得到什么实质利益? 11/10 11:33
: 【爽】就是一种实益了,实现自己理想(符合神心意)不就是为了爽?
: 至于控制政治议程,我反而不觉得那算是实益,因为那太针对性
: 因为只有提出的那个人有这个权利,但其余支持者多半是为了爽
: 推 uka123ily: 控制政治议程的权力 11/10 11:41
: ※ 编辑: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1:44:15
: → GSXSP: 怎么定义?所有参与政治的, 都得到控制政治议程的权力? 11/10 11:44
: → GSXSP: 要论感觉, 那世上所有人都自私, which is a fact. 11/10 11:45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10 15:18:00
这里123也是双方都有在做. 以利益来说, 就像有些人会想: “同婚过不过又不影响基督徒任何权益, 为什么要反对同志的权益呢”以这观点来看, 基督徒反同婚立法是很“不自然”的事.至于权力和理念之争, 特别是3的教育, 就是标准的社会价值观之争. 教育若包含“鼓励随自己喜好选择性别”, 这同样变成洗脑下一代. 以我个人观点, 要改变性别教育, 也至少把各种价值观清楚present. 就像主流演化论, 若改成只教神创论也是洗脑.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10 16:24:00
鼓励随自己喜好选择性别!?好好奇这指哪个内容。鼓励应该要有引诱的文字在里头, 亦即随喜好选择性别是有好处的, 我很好奇到底哪本教科书有这样的内容如果是鼓励跨性别做自己,我不认为那叫做鼓励随自己喜好选择性别相较之下,进入学校的那些半教会团体才叫做鼓励守贞吧。会用"鼓励"去形容性别教育的内容实在很诡异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10 22:47:00
举例而已, 详细我不确定. 跨性别做自己=\=随己意选择性别?教育的影响很潜移默化, 如果没有同时present另外的价值观,我觉得就会有鼓励效果. 但同时很多价值观, 也许让人困惑,不过可能看教的对象年纪.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11 01:26:00
哇,原来台湾的权力结构是基督徒主导耶,我都不知道在台湾,我们基督徒有这么吃得开,呵呵还是优卡觉得这些政客去过几次教会,就可以都打成基督徒了?好笑 还基督徒立委咧台湾传统宗教当家啦,再轮也轮不到基督徒,醒醒吧同志在欧美做这种梦还情有可原,在台湾做这种梦就科科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1 02:18:00
装睡的人真的叫不醒 wwwwwww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11 09:17:00
作梦的也是,要作梦怎不躲在gay板慢慢做就好?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11 18:43:00
基督徒立委就赖士葆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1-12 01:41:00
2006年同性婚姻法草案,就因赖士葆等反对连署,才无法一读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11-12 04:48:00
你在嘴啥? 凡是公民都算是有 decision making power但问题是丢出这个理论干嘛? 跟我们的争执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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