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eed2 (祝平安.喜乐^_^)》之铭言:
: 这个议题总是容易引发许多情绪,但平心而论,同婚是否符合圣经。是要看人的心。
: 神是圣洁的,不爱淫乱的。
: 同婚若是圣洁的,自然不是问题。若同婚能让这族群守住专一的伴侣,减少淫乱,也不是
: 不可。
: 至于同性性行为,就真的不是圣经的教导,也是淫乱的表现。
: 那么,同婚而没有性行为也不太可能。
: 所以。基督徒可发表我们的意见,可以去抵制。
: 至于无论结果如何?就感谢赞美神吧。
我觉得基督徒不妨就把同性性行为的戒律视为吃猪肉或牛肉
有些宗教觉得那是肮脏的不可食,有些是神圣的不可杀,
但他们也没有立场阻止别人这么作。
同样的立场讲同婚,神说同性性行为是堕落的,所以我们不作,
可是我们也没办法阻止别人不作,别人结婚晚上只想休干玩菊花,
我觉得很脏,上帝不开心,那又怎样?
为了让他们不休干,所以我们要阻止他们结婚,这就是捞过界,
像三个月前德国一群穆斯林闯进泳池说要铲除裸露的荡妇,你会觉得很莫名其妙,
或印度呼吁全世界不吃牛,你也会觉得很无聊,这些都在在显示宗教自由的极限。
淫乱只是道德上的罪,可是你除了在道德上谴责,
推陈到干预现实世界的他人,要站住脚并不容易,
也许在基督徒里,所有人都可能是淫乱的,
但世上所有的奸夫淫妇你骂归骂,人家要结婚,法院也还是得公证。
那为什么有一部分的人需要被预防淫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