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神的旨意要有个清楚的区分:
必须区分“神显明的旨意”与“神隐藏的旨意”。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
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 29:29)
以基督被钉十字架为例:
依照神显明的旨意(不可杀人),
全能的神不应该定旨让耶稣被钉十字架,
但是神却这么做了: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
你们就藉著无法之人的手,
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
在我们看来我们都知道,
耶稣必须要死才能以祂的死吞灭罪恶带来的死亡。
但是耶稣当初被钉十架的时候,
人们只是看到一个该死的罪犯,
因为依照神自己显明的旨意,
神自己被钉死是违背祂自己的旨意的,
神不可能是罪犯
因此耶稣不可能是神。
在“当时”的他们看来,
他们不知道“神隐藏的旨意”,
也就是:“要以死亡吞灭死亡的福音”。
甚至对一个熟知福音基督徒而言,
也会认为神“显明旨意”跟“隐藏的旨意”是违背的。
而这隐藏的旨意在耶稣道成肉身至死亡这段时间是隐藏的,
直到耶稣复活之后,
这隐藏的旨意才显明出来。
因此:
(1) 依照“神显明的旨意”是不该预定基督受死的
(2) 但是“神隐藏的旨意”却是预定基督受死
(3) 此隐藏的旨意“看似”是与显明的旨意相违背的
神显明的旨意彰显人的罪恶,
如第六诫“不可杀人”显出人的罪恶;
而神隐藏的旨意却似乎是了反面的第六诫,
仿佛“可杀人”才是神的颁布的第六诫。
而这种想法一定会把神看作会转弯的神、
双重标准的神。
但圣经不允许我们如此推论,
我们从约瑟身上可以知道,
神仍然是神,仍然是美善的神:
‘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
景。’(创 50:20)
是上帝预定约瑟被卖埃及且受一切苦的吗?
是!
但罪恶仍然在约瑟的哥哥们头上,
神仍然是美善的。
我们从来不知道上帝的“预定”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人以为自己能够用掌控一场电脑游戏的概念去等价于神的预定呢?
当我们称神是“全”能、“全”善的时候,
不正表示此“能”此“善”超出我们的理解吗?
全能、全善的神就是与人有无限本质的差异,
如果我们能理解神的“全能”神的“全善”,
那加这个“全”有何意义?
连当我们用“无限”的时候,
我们也根本无法理解其本体论上的意义,
我们反而被我们自以为是的“无限”所限制,
而对这一位无限的神一无所知。
神预定耶稣钉十字架、预定约瑟被卖到埃及,
就如同大卫犯奸淫没被神处死,
都是“看似”违反神显明的旨意,
但却是了神化恶为善的隐藏旨意。
如果大卫没被神处死是双重标准,
那么基督的十字架最双重标准的,
既然该死的大卫没被神处死是双重标准,
那神预定无罪的基督钉十字架就不是双重标准?
即使你是亚米念主义者,
难道神“预知”基督钉十字架却不去救祂,
就不是双重标准?
无论显明旨意还是隐藏旨意,
都是出于同一位神,
神本身不会矛盾,
即使在人看来隐藏旨意违背显明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