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 #26-30 卷壹.一、1.(1) 我们信-渴求

楼主: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8-08-23 22:58:33
卷一 信仰的宣认
第一部分 “我信”──“我们信”
26.
在宣认我们的信仰时,我们这样开始:“我信”或“我们信”。
教会的信仰是指 在信经中所承认的、
在礼仪中所庆祝的、
在实践诫命和祈祷中所生活的 信仰。
在阐述教会的信仰前,我们先问“信”有什么意义。
天主向人启示自己,并把自己赏赐给人,
同时又给寻求生命终极意义的人充沛的光明,
而信仰就是人对天主的回应。
首先我们要讨论人类的这一寻求(第一章 ),
然后讨论天主的启示,这启示就是天主将自己显示给人 (第二章),
最后讨论信仰的回应(第三章)。
第一章 天主为人是“可及”的
一、对天主的渴求
27.
对天主的渴求已铭刻在人的心中,
因为人是由天主及为天主而受造;
而天主也不断地吸引人,
只有在天主内,人才能找到他不断寻找的真理和幸福。
*小字说明*
人性尊严的最崇高之处,在于人被召叫与天主共融。
自出世之初,人被邀与天主交谈。
如果不是天主以圣爱造生并保存他,人便不存在。
除非人自由地承认这圣爱,并将自己完全委身于天主,
否则不算完全地依照真理而生活。
28.
人类在其历史中直到今日,曾以许多方式,
透过他们的信仰和宗教行动 (祈祷、祭献、敬礼、默想等等),
表达他们对天主的寻求。
虽然有些表达方式是模糊的,
但它们是如此普遍,以致人可以被称为宗教性的存有:
天主由一个人造了全人类,使他们住在全地面上,
给他们立定了年限,和他们所居处的疆界;
如他们寻求天主,或者可藉摸索而找到祂;
其实,祂离我们每人并不远,
因为我们生活、行动、存在,都在祂内(宗 17:26‐28)。
29.
然而这种“与天主不可或缺及密切的关系”,
可以被人遗忘、轻视、甚至明确地拒绝。
这些态度可能源自不同的因由:
例如 对世上邪恶的反抗、
对宗教的无知或漠不关心、
对世俗和财富的焦虑、
信徒们的坏榜样、
敌视宗教的思想潮流
以及 犯罪者的倾向——他们由于害怕便躲藏起来,不敢面对天主及逃避祂的召唤。
30.
“愿寻求上主的人,乐满心中”(咏 105:3)。
即使人能忘记或拒绝天主,
而天主却不厌其烦地召唤每个人去寻找祂,
好使人能生存及找到幸福。
但此种寻求需要人全力运用他的理智、正直的意志,有“一颗诚恳的心”,
而且也需要其他人的见証,以引导他寻求天主。
*小字引言
圣奥思定,《忏悔录》:
主,祢是伟大的,是堪受赞美的;
祢的美善是无限的,祢的智慧是莫测的。
人要称赞的就是祢。
可是他是祢造化中渺小的一分子,
到处带着他死亡的命运,带着他罪恶的痕迹,
以及带着祢抗拒骄傲者的凭証。
但不管怎样渺小,他还是要歌颂祢。
是祢激励他在歌颂祢时取得快乐,
因为我们是为了祢而受造,
除非安息在祢内,我们的心将得不到安宁。
http://www.vatican.va/chinese/ccc/02_0026-0049_ccc_zh.pdf
http://www.vatican.va/chinese/ccc_z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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