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圣枝主日那天,受朋友邀请,
参加了一个与一般教会活动很不同的聚会。
聚会主题是“让光透进来”,内容大概是关于这次学运,我身为基督徒的反省;
服贸所牵涉的各种经济层面;
以及教会的社会训导介绍,特别是 1967 年颁布的《民族发展》通谕、
1891 年颁布的《新事》通谕,和 1991 年颁布的《百年》通谕。
自己出社会后,更意识到劳工的困境,
本身对社会议题具有一定的关心,也曾实际参与一些社会运动,
所以这次得知在教会内将举办一个专门针对社会议题的聚会后,
内心欣喜异常,
纵使上午须陪伴主日学的小朋友,无法全程参与聚会,
但还是在下课过后赶过去。
整个聚会内容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三个问题:
1. 你是否真实地跟被关注的“人”接触、认识他们、听他们?
2. 你是否有更钜观的角度观察?
3. 你是否有批判性地看你所接受到的讯息?包括你所 favor 的讯息?
原本聚会之前一些很笃定的观念和看法,
在经过一天的讨论与反省过后,
更深刻地意识到原来那些“想当然尔”的观念,
必须经过更多的过滤与省思,不断地“反复思索”,而非全盘接受;
也很兴奋、感动地看到同样来参与这聚会的伙伴。
这感动有点像高中升大学时,第一次参加陶成营那样,
看到有这么多教会内的年轻人,同样因天主圣三的名聚集在一起,
而这次也终于看到和自己同样关心这个社会,
和我有同样的想法与感受,并对教会有更多期待的年轻人。
我在聚会中分享到,虽然目前教会已有资源投入社会议题,
(如新事劳工中心),但更希望有朝一日,
台湾的天主教会能如同今日的香港或韩国的天主教会一般,
对社会议题具有发声权,以教会的名义参与社会运动,
在日后更多的“大埔案”、“关厂工人案”、“五一劳工游行”、
“太阳花学潮”等运动中
终能出现天主教会的旗帜与团体,
“把针对公义所作的日常努力与奋斗,理解成‘为救主基督作证’”
(《百年》通谕第五节,http://ppt.cc/CtEK)。
最后,谨以这段福音经文作结,并纪念我们的救主耶稣于两千多前的受难:
“你们先该寻求天主的国和它的义德,
这一切自会加给你们。”(玛 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