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劳工权益 01 - 工作合约

楼主: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4-09-24 10:46:06
此篇主要说明签立合约前,有哪些是我们求职者该注意到的事情,
值得建议的原则就是:要先清楚自己有哪些法律赋予的基本权益。
先援引劳基法总则第一条吧!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第 一 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定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保障劳工权益,加强劳雇关系,促进社会与经
济发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之规定。
雇主与劳工所订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本法所定之最低标准。
如同我在某篇推文中所说,坚持并提出这件事情绝不是我开心就好,
而是法律所订定之劳工基本权益,雇主无权也不可以任意侵犯。
作者: ilovemaggie (Maggie)   2014-09-24 13:11:00
感谢您的热心与专业!
作者: OD1109 (强棒高手)   2014-09-24 13:12:00
如果真的都没问题也不会一堆机师跳槽大陆被罚违约金了你所谓的判例都是违反劳基法在先 大补习班可没那么笨重点就是签约前先看清楚 不要签完约才在抱怨请google 机师违约金或护士违约金 不是只有补教业有
作者: shemie (shemie是希伯来文的太阳)   2014-09-24 15:37:00
机师很多因为训练费是公司出(25万美金左右)所以要签约一定要飞几年。那这样要求老师,是不是补习班都不能抽班?想到抽班才恨,老师都不用活了啊
作者: iamlucky888 (优雅的祐)   2014-09-24 18:42:00
推辛苦整理,但是竞业条款有判赔过喔!http://ppt.cc/VWn7 年薪包含竞业条款“违约金”?http://ppt.cc/RGYh 这个好像没有签约金?
作者: binbinthink (拿铁..是我的坚持!!)   2014-09-24 19:01:00
楼上iam大的第二个例子,如果该师真的从原补习班挖学生走,真的很没道德,个人觉得被罚钱是正常的...当初到这补习班工作,就算竞业条款多不合理,你还是签了这样的约,当离开补习班时,我觉得很多补习班也不会真的这么硬,不准该师在附近找工作谋生路,但若离开该补习班,又带走学生,实在不是件好事我懂你的意思,但我想要讲的是,通常如果只是在附近的的补习班工作,前东家应该不会为难该师,毕竟就只是讨口饭吃,如果该师有介入挖学生的事,当然原东家没办法用挖学生去告他,因为学生爱在哪补习是自由,所以只能用竞业条款去告,多少让该师受到点惩罚某些补习班(比例多少我不清楚,但很肯定的就是一定有)会在合约理弄竞业条款,我猜多半不是怕老师出走而是怕老师出走的同时,带走了学生到邻近的补习班如果这个老师真的教得好,当然会吸引原补习班的一些学生也过去新补习班,但我想表达的是,这个老师有没有亲自参与"挖"学生的动作,如果老师过去新东家,学生又慕名跟过来,这我能理解但是参与"挖"(比方说直接打电话之类的)这件事我还是觉得不太好
作者: iamlucky888 (优雅的祐)   2014-09-24 19:49:00
那这样的话,如果合约明文规定“不可恶意带走学生”之类的条文的话,是否有违法之虞呢?
作者: binbinthink (拿铁..是我的坚持!!)   2014-09-24 19:51:00
回iam大的话,这句不错,但合不合法要请更专业的来回答
作者: iamlucky888 (优雅的祐)   2014-09-24 19:58:00
比如说削价竞争(如果教不好带不走,也只有这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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