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cg (自以为的正义)
2025-07-15 23:15:37我心里觉得很难过,应该要学到些什么来防止日后类似事件再发生
同一个事发经过,就出现2种关于工时的说法,
1.从三立新闻出现报导司机当天已经上了5个多小时的班,中间只有休息20分钟
2.首都客运提出的工时说明:
首都客运调阅该员考勤表,及比对车辆动态资讯,说明如下:
郭员昨(七月十三日)行车时间:
第一个单程12:00民生站发车,13:46抵达板桥前站,
行驶时间:1小46分,休息7分钟(13:46-13:53)。
第二个单程,13:53板桥前站发车,15:50返抵民生站,
行驶1小时57分,休息30分钟(15:50-16:20)。
第一车次(2个单程)合计:行驶3小时43分,休息37分钟。
第三个单程:16:20民生站发车,17:34肇事
我对上面那些地点不熟,所以无法评论
若第1点是真的,这有符合劳动部的法律规范吗?
若第2点是真的,公司感觉只看车辆动态来判断工时(何时发车,何时抵达),
发车前准备,抵达后整理,都不算工时,算休息,
这样的说明,这有符合劳动部的法律规范吗?
还是有第3种的工时计算方式,等劳动部劳检后才会出来?
大家要不要来讨论看看
新增看法:有没有可能
第一个单程1200民生站发车就是公共汽车停车场,然后1346抵达板桥前站,
车停在公共汽车停车格,下去上厕所回来(过程7分钟),
第二个单程1353板桥前站发车,最后1550回到民生站,上个厕所后真正休息20分钟
第三个单程1620再开始发车
这样二种说法都符合了,只是对休息时间的认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