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共汽车疑被偷窥!女大生对男比中指骂“丑男、看屁” 要赔1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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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怀疑被偷窥,对男子比中指,还骂他“丑男、去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
KUTASO)
记者刘人豪/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刘姓女大生,搭公共汽车时怀疑李姓男子偷窥她,于是对李男比中指,还用手机显
示“丑男、去死、看屁、老人、鲁蛇”等字样给李男看,李男事后对刘女提告求偿,台北
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刘女应赔偿8千元,民事损害赔偿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刘女
应赔偿8千元,合计1万6千元。
判决书指出,李男2022年10月23日,与刘女搭乘212路线公共汽车,刘女因怀疑李男有窥视举
动,公然向李男比中指,并向李男出示写有“丑男、去死、看屁、老人、鲁蛇”等字样的
手机画面,李男因刘女行为患有焦虑症、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急性压力反应等疾病,计支
出医疗费用1万元,另请求非财产上损害赔偿2万元,合计3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互不相识,刘女在公共汽车上最后一排中间座位,公然向坐在同排最右侧座位
的李男比中指,并向其出示输入“丑男、去死、看屁、老人、鲁蛇”等字样的手机画面,
日前依犯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8000元。
医疗费部分,李男2023年2月2日初次就诊,距离事发已逾3个月,诊断证明书所载说明也
都是出于李男主诉,此部分请求举证不足,不能准许。
损害赔偿部分,李男精神上自受有相当之痛苦而受有非财产上之损害,且其所受损害与刘
女行为有相当因果关系,审酌双方身分、经济能力,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刘女应给付李男80
00元。
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15/26643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