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游览车司机若有前科 公路总局:无法限制

楼主: TrueSpace (天使帝国IV神圣史诗)   2016-08-01 01:16:25
游览车司机若有前科 公路总局:无法限制
(中央社记者陈苇庭台北30日电)
媒体报导,陆客火烧车案疑似是司机出团前遭判刑,才会自焚,公路总局表示,现行
法规并无规定司机不能有前科,未来会检讨。
媒体报导,19日在国道2号发生的火烧陆客游览车意外,研判是司机苏明成因为性侵
案被判刑,心情不好决定自焚,才会导致这场悲剧。
此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大众譁然,担忧游览车司机素质,公路总局今天表示,现行法规
确实没有要求游览车司机必须要没有前科才可执业,未来会检讨,但由于涉及宪法所保障
的工作权,因此不能说限制就限制。
观光局也说,目前没有限制导游必须要没有前科,至于各家旅行社在挑选游览车业者
时,只要选择合法业者就没有违法问题,也无法针对司机个人背景调查。1050730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07300198-1.aspx
(中央通讯社 2016-07-30)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01 14:06:00
宪法?584号都说过可以限制了 最好是不能限制584是出租车,同样类推职业大客车没问题这叫举轻以明重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8-01 14:10:00
楼上不懂不要自以为很懂
作者: WeAntiTVBS   2016-08-01 18:58:00
u大师 看看就好
作者: mumu0807   2016-08-01 22:47:00
1楼你的行政法老师在哭就知道有人会推584,果然.....
作者: NaTaO3 (放开那个女孩)   2016-08-03 01:07:00
不爽修法啊
作者: WeAntiTVBS   2016-08-03 01:44:00
楼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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