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现观] 正式的观=止观双运,止观双运的界限 (60)

楼主: ykkdc (ykk)   2023-07-22 18:30:57
: 补充:佛典三藏说的有漏、无漏
: 摘自:《宗义宝鬘》洛桑却佩格西教授 法炬法师口译 释见谛法师编辑
: 毗婆沙宗的有、无漏观
: 1.就所缘与相应心所任何一者而言,凡是能增长漏(烦恼)的法,就是有漏法的定义
: 例如:五蕴。
补充:止观当中,观属于智慧,佛法智慧的学习,例如有《摄类学》等佛法概论
转自:仓忠仁波切部落格 http://blog.yam.com/tsadong
又如,了解“此是存在而且不是常”,那么就是已经了解无常。
当然,也是需要了解“常”、“无常”等等的定义。
因为能清楚的了解定义,才能于有为法上破除是常,也建立无常。因为自己对于其中
的理路(观)有清楚的思惟方向,所以能很确定的回答。
又如:是瓶子,一定是无常吗?是的。这也是比较简单的。
但是,进一步再说“是瓶子,一定是蕴体”,有些人就会怀疑:瓶子为何是蕴体?瓶
子是外在的法,蕴体是内在的法,瓶子怎么会是蕴体?
这就是因为没有正确的了解定义、理路,如果了解“蕴体”的定义及分类,就能决定
瓶子是蕴体。
为什么瓶子是“蕴体”?因为瓶子是色法。
所有的有为法包括于“五蕴”之中。“五蕴”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蕴”是“聚合”之义;由很多因缘聚合而有的体,就是“蕴体”之义。既然是因缘聚合而
有,当然一定是有为法。
“蕴体”分为:“色法”、“心法”。
“色法”都是属于“色蕴”。
“色蕴”分为:外在的、内在的。
可见的颜色及形状,是属于外在的色法;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等,是属于
内在的色法。总而言之,是色法一定是“色蕴”。
“心法”(觉知)分为:“心王”、“心所”。
所有的“心王”都是属于“识蕴”。
再者,“受蕴”、“想蕴”,因为众生主要的心所是“受心所”、“想心所”,有想
一定会有受,有受一定会有想,二者是相应。
除了“受心所”、“想心所”二者以外,其余的心所(例如遍行心所当中的作意、触
、思等遍行心所)皆是包括于“行蕴”,如无明、贪、瞋、痴、智慧、慈悲心等等心所。
又,“行蕴”也包括“不相应行法”,如无常、所作性等等都是属于“行蕴”,因为
无常、所作性等等,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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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大寺的学习当中,如《摄类学》、《心类学》是佛法概论,如万法分类表
佛法的学习,对于基础的五蕴等佛法概论,要有认识,在学习止观时才有正确的观。
[2] <摄类>:止观--例如,观察五蕴与十二入处的关系
五蕴当中的色蕴,有十一种分类,匹配于十二入处当中内六处(六根)的眼根至身根
等五根,以及外六处的声处至触处等五色尘,加上法处当中的法处所摄色(如无表色)。
五蕴当中受想行识四蕴的觉知(心),包括有心王与心所,识蕴是心王,有六种分类
,包括眼识心王至意识心王等六种识心王,匹配于十二入处当中内六处(六根)的意根,
受蕴、想蕴、行蕴的心所法以及不相应行,匹配于十二入处当中的法处。
又,五蕴与十二入处的关系当中,五蕴摄一切有为法,十二入处摄一切有为法与无为
法,无为法划归十二入处当中的法处,所以十二入处摄一切法(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
(注:《杂阿含319经》:“佛:...一切者,谓十二入处。若复说言此非一切,沙门
瞿昙所说一切,我今舍,别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
非其境界故(不是正确的认知,属颠倒知)。”又,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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