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实修] 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52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8-10-03 22:10:14
(接续前文: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51)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广论》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九〈上士道.菩提心次第〉
壬三、修习自他相换法次第
彼修自他换易之理,次第云何?言自他换,或说以自为他、以他为自者,非是于他强
念为我,于他眼等念为我所而修其心。
乃是改换爱着自己、弃舍他人二心地位,应当发心爱他如自、弃自如他,故说改换自
乐他苦,应知亦是于我爱执视如怨敌,灭除爱重我之安乐;于他爱执见为功德,灭除弃舍
他人痛苦,于除他苦殷重修习,总当不顾自乐而除他苦。
癸一、除其障碍
此中分二:一、除其障碍;二、正明修法。今初
修习此心有二障碍。
一谓,执自乐他苦所依自他二身,犹如青黄各各类别。
次于依此所生苦乐,亦便念云:此是我者应修应除,此是他者轻而弃舍。能治此者,
谓观自他非有自性各各类别,唯互观待,于自亦能起如他心,于他亦能起自觉故。
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虽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则定发起此山之觉。故不同青色
,任待于谁唯起青觉,不起余色之觉。
如《集学论》云:“修自他平等,坚固菩提心,自他唯观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
彼,观谁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观谁而成他?”
此说唯由观所待处而假安立,全无自性。
二谓,又念他之痛苦无害于我,为除彼故,不须励力。除此碍者,谓若如是,则恐老
时受诸苦恼,不应少年积集财物,以老时苦无害于少故。如是其手亦不应除足之痛苦,以
是他故。老时幼年、前生后生仅是一例,即前日后日、上午下午等,皆如是知。
若谓老幼是一相续,其手足等是一身聚,故与自他不相同者,相续与身聚,是于多刹
那、多支分而假施设,无独立性,自我他我,亦皆于假聚相续而安立。
故言自他皆观待立,全无自性,然由无始串习爱执增上力故,自所生苦便不忍受,若
能于他修习爱执,则于他苦亦能发生不忍之心。
癸二、正明修法
(....待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