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杀补来的渔货算杀生吗??

楼主: yaqqq (^^)   2018-01-20 18:32:44
※ 引述《Answerme (出租
作者: youngerwu (没有妮的日子)   2018-01-20 18:42:00
有需求有供给 反之亦然 说到业大家都想撇清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18-01-20 18:50:00
法王也提不吃肉长养慈悲心都是提长养慈悲心 因此从来没听过这是不是杀业所以今天大家在讨论而不否认长养慈悲心的部分原文还是在受雇处理已死之肉 到底是不是杀生跟杀业,其他的为了慈悲心该如何作大家都可以接受不需要置疑此篇公案按h大的订单原则 就是双方是合意买卖的杀生,跟原po问题完全不一样
楼主: yaqqq (^^)   2018-01-20 20:37:00
不违杀生戒,这应该很清楚。有没有共业?我只想到这篇对话。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18-01-20 22:46:00
你的公案是买卖的双方互有订单关系 原po是受雇 没有主动约定鱼货 不是因他而被补关于非买卖方处理已死去的肉若可以是共业,我也提问过是否买下肉再放回自然就可以是善业呢?这个公案和法王所提倡蔬食都很明确的是基于长养慈悲心,至于你想到的共业却还没有人提到经论何处有出现
作者: TonyAnkh (谢定宇(谢爸爸))   2018-01-21 07:30:00
古时,应该不会特别强调此为共业,若说出时,可能会造成当时的人心恐慌,反而造了更多的业(佛畏因)有时想想,佛制三净肉不只是要诸僧侣生慈悲心。也是要众生不为僧侣起杀意。人总是会希望供养最好的出来,换取最大的功德,若众生知<僧侣可食肉>,此时可能就将家中的饲养尽力供献(布施),那就成了 虽然没听到...但他却因我而死...的事实...礼敬 诸佛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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