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真正佛教不邪淫戒的规定

楼主: ilvepce (求真求圆融求和平)   2017-10-27 21:46:58
※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铭言:
: ※ 引述《ilvepce (求真求圆融求和平)》之铭言:
: : h大大,可以请教一下三个问题吗?
: : (1)净饭王与摩耶夫人生下悉达多是很重的恶业吗?
: 是恶业。“重不重”则先姑且不论。
: 依据:h大早就引用了,大家请去查:杂阿含1296经。佛说“生子非善业”。
之前就看到了。
: 我的解说:那么净饭王做恶业才让悉达多出生,是不是逻辑不通?
: 答:逻辑很通。因为这是例外,人文背景的网友就了解,有原则即有
: (如果可以合理解释的)例外,这才是“不盲从逻辑”
: (而且通常时候,逻辑还是很重要的,只是不要拘泥死脑筋)。
同意
: 因为:
: 净饭王是生在浊世。佛陀在人间浊世成佛,才能在浊世度有缘人。
: 净饭王夫妇承担这个在浊世中的恶业去生善果的责任。这是不得不然。其他人不宜仿效。
: 所以,“对于你我他”而言,结婚生子因为在佛理上涉及贪爱,所以依照佛理确实非善业
: 。
嗯,的确,结婚生子是因贪爱所致,应该不是善业。但是不是善业,或是恶业,
其实还是站在二元对立的角度来看,也就是相对的角度。h大极度强调这个事情
不过就是以声闻佛法,对三界彻底否定的眼光来判定罢了。若以菩萨乘的角度而
言,没有人造所谓的恶业,就没有成佛的可能性。没有污泥,何来莲花? 没有这
么艰辛的累世波罗蜜的积累,又怎么会有万德庄严,八相成道的佛陀降生? 没人
成佛,又何来声闻?
: 否则,如果净饭王生活在净土中,佛陀就不必靠净饭王夫妇来“降生在净土”中成佛了。
: : (2)又,巴利文吉祥经里提到:
: : 奉养父母亲,爱护妻与子,从业要无害,是为最吉祥。
: : Mātā pitū upatthānam — puttadārassa sangaho
: : Anākulā ca kammantā — ētam mangala muttamam
: : 5. "To support one's father and mother; to cherish one's wife and children,
: : and to be engaged in peaceful
: : (http://www.estbc.org/fanti/contents/163/233.html)
: : 因此,恶业还是可能是吉祥的是吗?
: 对于行孝的“儿女”而言,是人天善业。
: 对于“结婚生子”的父母而言,结婚生子助长贪爱,非善业。
对结婚生子的父母而言,爱护家小,尽到了本份,虽非善业,但还是吉祥。
因为它是社会最基本的稳定力量。
综合"生子非善"这段经文,再来看吉祥经会点出个重点:
佛陀绝对不会用一个根本难以全面彻底执行的行为来定为戒律,但也不会把
不能执行这种行为的人污名化到非常不堪,因为这就是世界的现实,众生的
共业如此,不须赞叹,也不用抵制,只能随顺引导。
: : (3)再来,初果与二果乃至三果圣人也是会有婚姻生活,所以他们也在造重恶业是吗?
: 你搞错顺序了。是结婚后的居士,向佛学法后证初果等等(还没有证四果,因为证四果
: 的话当天就要出家了)。结婚在前、学佛法(然后有幸当世证果)在后,
: 例如给孤独长者,他老早就结婚了,然后才向佛陀学法、证初果。
: 所以,证果后这些初、二果的圣者跟配偶离不离婚,姑且不论。
: 因为婚都“已经结”了。有“成本考量”吧。所以如果没有离婚,也可以理解,
: 这叫“维持贪爱原状”,这并没有“增长贪爱”。当然,如果夫妻愿意一起出家就更好。
: 阿含经中并没有“先证初、二果后”再去“结婚增长贪爱”的例子吧?
: 如果有这样的例子,请引一下阿含出处让我开个眼界。
呵呵,我的意思不是这样。我不是说証果后再结婚或贪爱。何谓初果? 人天至
多七次往返。这辈子証初果的人往生后还是会投生人道的。这些人只断见惑,
因此还是可能会因责任结婚生子,只是欲贪没凡夫那么重。
我强烈怀疑这些圣人结婚生子的习气的恶业会比毫无任何责任付出且对象可以
任意更换的嫖妓重? 当然二果再来时,结婚的可能恐怕极低。三果不会再来了

而先结緍再証果的人也的确不会再增长欲贪,就如您所说:"维持原状"。但不可
否认的,仍可以有夫妻生活,岂码要贪爱时仅贪一人,至少不会去干嫖妓这档
事吧~~不会像凡人,就算结婚了,意淫的范围仍是无限大。
现代人会SY与嫖妓,绝绝大多数是因为严重欲贪所致。已经証果的圣者会做出这
些行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反倒是合乎当时法令因缘合法婚姻仍会为有学圣人所
执行。
再来,现在人类的邪淫因缘极为猖獗,远非佛世可以想像:
有色情3C媒体,无量多的异性接触因缘,西化社会价值观的引诱,与网络方便性
的推波助澜。如果没有坚定的意志,这些东西都会让人的心识极度污染,乃至造
下口业与身业。任何的行为,包含结婚,同居,SY,嫖妓,应召站,网络性交易
,一夜情,乃至强迫性性犯罪,都是以上的强烈贪欲推动的产物。这样的前提的
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而其它的行为,更带有强烈的成瘾性,让人愈陷愈深。
尤其网络性交易,一夜情这几项,都是你情我愿,都不是古人可以方便"享用"的
"福利",至于合法不合法,世界各国不同,但私下的性交易合法是相当普遍的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0%A7%E4%BA%A4%E6%98%93 )。而通常
双方均单身之成年人一夜情也是合法的。更有以不婚为前提的"砲友",乃至以试
婚为幌子而心里从没想与对方结婚众生大有人在。这些不用负责任的好用工具。
如果按照戒律来看,可能都不犯戒,但心里想的说的做的全都是障道因缘,如果
没有益友帮忙采刹车,很可能表面上不犯戒,但造的恶业却已让今生报废,下生
堕落。
SY也是一样,如果不能克制住爱执取外境强烈意淫引发的SY,结果只会恶性循环
把身体搞烂,心里也是被一团挥之不去的有毒垃圾占满。"不犯戒也只是拿来安慰
自己的自欺欺人的唯一剩余价值。
综观以上,可以来简单归纳出一个结论供大家参考:
结婚是初果圣人(含)以下以及凡夫共同的可能行为。维系婚姻是三果内共同的可
能行为。
而性交易乃至意淫刺激的SY应绝少出现在薄淫怒痴的圣人上,绝大部分出现于凡
夫身上。
再者,婚姻是一个为时不算短的历程,即使是恶业,其恶业的强与弱其实是可以
经由修行改变的,成为两位四双八士或菩萨亦不无可能。
因此,说一个不结婚却为了"不留痕迹"以SY与性交易打发欲贪的"修行人"会比一
个只贪一人的已婚人氏好修行,恶业轻。我想是有问题的。是故说结婚生子是比
性交易乃至SY更严重的恶业,其实是罔顾三界现实与各人差异,强人所虽,完全
以否定人世为立场为出发点,过于理想化,标准过高的徧颇说法。
当然要选择不婚很好,但是过度污名化婚姻是不好的,尤其是把它拿来与嫖妓比
较更是不妥。
最后,h大的言论基本上完全以戒律条文为核心辩护,不能说完全没道理,但个人
以为与其在乎犯不犯戒,在那里吵到面红耳赤,不如看看自己在做这些事的时候
心里的状态如何? 做后身心的变化如何? 有没有来自内与外的干扰? 当然,自己
观察自己,拿自己作实验,其实已经不够聪明了。更聪明的是看看多数已经做过
实验有结论的人的心得,这可以让人少走很多冤枉路。
只要是人定的都有侷限,包含佛定的戒律,拿某部经律来証明自己的论点正确,
其实都不够有说服力,因为很多事情做了,亲身体验了才知道。我不禁要再次提
醒爱战教派与戒律的法友,噶拉玛经的对象,不是只适用于你们的批判对象。
: 南传认为,菩萨仍是凡夫(连初果都还没证
作者: TonyAnkh (谢定宇(谢爸爸))   2017-10-28 14:13:00
赞叹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17-10-28 19:37:00
佛教的性爱观也是源自印度思想 或许应以印度文化来解
楼主: ilvepce (求真求圆融求和平)   2017-11-12 10:21:00
更正,三果离欲不会再有性行为,但可能仍有表面婚姻现象。要证阿罗汉可能必须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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