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它]转贴 果清律师的沉重呼吁与告白

楼主: tvfan (tvfan)   2017-08-04 22:38:24
: 推 happytiger: 写在章程里? 你到底懂不懂僧事僧决? 08/04 21:15
: 推 happytiger: 内政部不出来说 看条文我也会只管寺跟庙 08/04 21:18
: → happytiger: 法律是有文字才会列入 没教堂我也会挺怀疑的 08/04 21:19
: 推 happytiger: 寺、庙、教堂 同时出现,法律上的位皆才会平等 08/04 21:29
: → happytiger: 法律是看文字 有列入才会承认 内政部讲法反而怪 08/04 21:30
: → happytiger: 因会以后使用法条是用文字当作基础 不会是内政部说法 08/04 21:31
: 推 happytiger: 错误的认知? 我只能你太小看果清律师的能耐了 08/04 21:35
: → happytiger: 这两位都是佛教的龙象法师 对佛法的见识深不可测 08/04 21:36
https://goo.gl/jyuJdU
宗教团体法(草案)总说明
无分宗教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为宪法第七条、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明文规范
惟现行专属规范宗教团体之法律,仅
有行宪前,由国民政府于十八年十二月七日公布施行之监督寺庙条例,而该
条例仅以佛、道等我国传统宗教为适用对象,且制定之时代背景与当今社会
现况已有不同,无法因应需要。
第五页总说明很清楚规范
目前实行的寺庙监督条例没有包含到基督教跟天主教或是拉面教,飞天PIZZA教,
所以宗教团体法要把这些全部纳入,达到公平。
结果佛教部分团体一直瞎掰宗教团体法不公平没有包含其他宗教???
(白纸黑字有写啊)
回到寺庙监督条例才正确???
补充
宪法第 7 条
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3 条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 14 条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个人认知
为反对而反对
甚至不惜妄语来坚持自己的反对,实在没必要
回到草案好好讨论,对佛教才有助益。
念佛念到为反对不惜妄语...这样念的是什么佛呢???
多多思考吧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2:44:00
你处处指谪别人妄语 我陈述意见受法律保障即使他不同于你的意见 你是没有资格指责别人妄语的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2:45:00
法律有说不能说别人妄语吗?所以你承认草案中讲的宗教法人适用所有宗教吗?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2:47:00
法律上当然没有 所以他指责别人妄语不会成立我已经对K讲过了 不要再问了造谣? 越来越厉害了我承认法藏法师说法有瑕疵问题 但我一样承认你的说法照样有问题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2:52:00
Loop说法条是不平等的 算什么讲过啊?你说法条中只有出现寺与庙 别人已经说过原因 也说明草案适用对象已经包含基督宗教了 还是LOOP那句不平等有意义吗?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2:53:00
我也认为你也在loop 不在我的点上 认知的问题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2:54:00
所以你的点在哪里啊? 问了好几次你就一直说事实是不平等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2:54:00
如果我光是看法条 没有内政部解释 我也会认为这是针对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2:55:00
寺庙 这很简单的道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2:55:00
懂了还说啥不平等啊?很简单的道理 法条第三条就把所有宗教都包含进去了更正 所有有宗教建筑或是资产的宗教只要愿意登记 都能算是宗教法人 这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只是用Ctrl +F 那根本不算读过 这很简单的道理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2:58:00
还有我建议你 不要妄说别人妄语跟造谣 因为不一样的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2:58:00
我不懂佛法 哪里不同啊?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2:59:00
角度 绝对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出来 你以为法藏法师没执业律师再咨询吗? 跟你说 绝对有我看法条 我也是这样认为 所以我也再造谣?没有内政部后来出来说 我的认知就法藏法师一样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3:02:00
嗯 所以龙象等级的法藏的阅读能力和你一样吗?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3:04:00
不敢 他比我强多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3:05:00
对阿 加油添醋以及扩大解释的表演能力很高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7-08-04 23:06:00
揣测? 我可没揣测 万佛寺有请执业律师来到僧宣导法条说别人妄语自己就是妄语 这点我敢肯定造谣这件事 我只能跟你说 见仁见智 除非法院认证不过你认为 他认为 我认为 基于不一样时间线 不一样角度 会有不一样的看法 瑕疵不重要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4 23:36:00
受教了 各种方面
作者: qaz0314 (咩妹)   2017-08-05 02:41:00
gj
作者: wugilin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满愿)   2017-08-05 02:58:00
推!也建议回文的某大德论述能不要左闪右避,应就事论事,在格遵五戒不妄语的前提下,也最好不要有特定政治党派或道场利益立场,凭良心与逻辑来论述哦!感恩合十
作者: arthur1018 (精进发心!!)   2017-08-10 09:56:00
讲不过别人,就开始在那边跳针,这种人真的不值得浪费时间跟他废话。
作者: hygen (海波)   2017-08-13 13:53:00
看来要宗教透明公开是会伤了不少人的心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